@鸡西人,事关慢性病申报及待遇......

时事   2024-12-27 10:19   黑龙江  


一、门诊慢性病申报及待遇享受


每月1-20日均可到各定点医疗机构申报门诊慢性病(法定节假日除外),鉴定合格人员次月享受待遇,12月份鉴定合格人员次年1月享受待遇。



二、门诊慢性病认定材料


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三年内三级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专用章)或门诊病历(加盖门诊病历专用章)及相关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参保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参加鉴定所交材料医疗机构存档,不予返还本人。



三、认定病种及待遇标准


职工医保:22种病种


居民医保:19种病种




四、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收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慢性病鉴定申报材料。







五、认定结果查询方式


开通了“线上、线下及电话查询”三种查询方式,参保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鸡西医保”慢病专区进行查询,也可以到申报医疗机构进行查询,年龄较大的参保人可以拨打0467-12393进行电话查询。



六、门诊慢性病用药


1.取消降压、降糖、降脂类药品为慢性病基础类药品政策。

2.严格执行专病专药报销政策。

3.取消4种疾病限制,如患有高血压3级、糖尿病合并症等多病种的参保人可自行申请慢性病认定,分别登记病种,并按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七、异地安置人员

门诊慢性病手工结算


         1、报销所需材料: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社保卡未激活银行功能可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2024年度慢性病发票(电子票据需提供电子版)、费用清单、慢性病用药处方。


      2、申报门诊慢性病手工结算时间:每年6月底前,异地慢性病患者可在法定工作日随时申报上年度慢性病手工结算。


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八、门诊慢性病病种跨省直接结算


1、省内直接结算:

门诊慢性病病种:(1)高血压病3级(2)糖尿病合并症(3)帕金森病(4)癫痫(5)支气管哮喘(6)风湿性心脏病(7)肺源性心脏病(8)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9)脑血管病后遗症(10)肝硬化失代偿期(11)慢性肾功能不全(12)类风湿性关节炎(13)房颤(1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5)再生障碍性贫血(16)系统性红斑狼疮(17)布鲁氏菌病(18)重症肌无力(19)病毒性肝炎。


门诊特病病种:(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2)尿毒症透析(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4)严重精神障碍疾病(5)活动性结核。


2、跨省直接结算:

门诊慢性病病种:(1)高血压病3级(2)糖尿病合并症(3)慢性阻塞性肺疾病(4)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5)病毒性肝炎(6)类风湿性关节炎。


门诊特病病种:(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2)尿毒症透析(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特别提示:2025年门诊慢性病待遇按季度限额管理,按季度支付,不累计、不滚存、不结转,异地患者需按季度开具慢性病发票。

给咱家乡点个赞


来源|鸡西医保
一审|罗 罗 二审|刘 媛 三审|李万华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3120210001
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合作电话:0467-2883009

鸡西新闻网
传播鸡西声音、讲好鸡西故事、树立鸡西形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