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零申报!税局通知:无税不申报要来了!

职场   2024-11-11 18:56   上海  


纳税申报是每个企业都要做的工作,不管你公司有没有收入都需要如实记账报税,但是海口市打响无税不申报第一枪,做了全国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01

无税不申报第一枪已经打响!


海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推行无税不申报办法的公告》,打响了无税不申报的第一枪。



为服务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引导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申报义务,自觉提高纳税遵从度,国家税务总局陵水黎族自治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税务局)决定于2019年8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逐步推广“无税不申报”办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当期无应税收入且未做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免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5个税(费)种的零申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零申报是指收入总额或计税依据为零。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暂不适用“无税不申报”办法。


二、对2019年8月1日起所有新登记且未申请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税务机关将纳税期限设定为按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2019年8月1日前已登记但未做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对无纳税义务发生的税(费)种可要求税务机关将纳税期限更改为按“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纳税期限更改后,可按照无税不申报办法免于办理相关税(费)种的零申报。


“无税不申报”纳税人在申请票种核定或发生纳税义务应进行申报时,由大厅受理人员将纳税期限由按次修改为按季或按月,纳税人应按照修改后的纳税期限进行申报纳税,且不再适用“无税不申报”办法。


三、税务机关将通过纳税申报数据分析、数据定期比和其他第三方数据利用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人不报、错报、漏报税行为。对税收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今天给大家划重点,适用“无税不申报”的纳税人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即当期无应税收入或计税依据为零;未做票种核定,即已申请发票票种核定、领购发票的纳税人不适用;


2、属于增值税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3、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通常情况下会产生涉税信息,因此暂不适用该制度。


“无税不申报”的税(费)种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7个税(费)种。


为大家准备了超实用干货——《全税种申报操作手册》无论你是0基础想要自学报税,或者基础薄弱的小会计想要快速胜任岗位,都可以下载这套资料包好好学一学,帮你理清报税思路了解多个行业多个税种的报税方法


《全税种申报操作手册》

已经打包好

扫↓码回复“888即可获取


02

“无税不申报”看看税务局怎么说


(↓上下滑动查看↓)

 一、为什么推行“无税不申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全力支持和为服务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在新的税收征管环境下,创新税收征管模式,明确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减轻纳税人负担,还责还权于纳税人而推行“无税不申报”。


二、推行“无税不申报”的范围是哪些纳税人?


登记注册类型为无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


三、推行“无税不申报”的时间?


2019年8月1日起,对2019年8月1日后新登记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推行,对2019年8月1日前已经登记的无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从税款所属期2019年10月1日(第四季度)起推行。


四、“无税不申报”具体指什么?


“无税不申报”主要强调纳税人申报税款的自主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促进纳税人自主评定、正确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税(费)种按次申报,是指对所有新登记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将纳税期限设定为按次(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除外),存量无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自主选择对无纳税义务发生的税(费)种将纳税期限修改为按次(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除外)。


“无税不申报”,是指免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5个税(费)种的零申报。


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仍需按照现有的做法按时申报缴纳税款。

五、“无税不申报”是针对所有税种都可以取消零申报吗?

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5个税(费)种。


六、零申报是指应纳税额为零吗?


不是,零申报是指收入总额或计税依据为零,即纳税人在一定所属期内没有任何营业收入,并不是单纯指“应纳税额为零”。例如:一户纳税人在一个月内的增值税应税收入1万元,虽然没有达到10万元起征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应纳税额为0,但是仍需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申报。


七、推行“无税不申报”以后,是不是不再开展催报工作?


不是,税务机关对推行“无税不申报”的相关税费不进行日常催报,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不推行“无税不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以及纳税评估、稽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应申报未申报行为仍进行催报。


八、后续监管


通过纳税申报数据分析、数据定期比和其他第三方数据利用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人不报、错报、漏报税行为,加强税收违法惩罚力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对税收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政策虽说不错,不过目前还不是全国范围内的,只有海口市推行试点!但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已经出来了,其他省份大家觉得会有可能效仿吗?


借着这个新政策的问题,今天就接着给大家说一说这企业零申报的知识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03

如何判断自己所在的企业

是否可以零申报呢?


关于2024年企业是否可以做零申报处理的判断标准!税务局是这样规定的:


1.增值税零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收入为0,一般纳税人当期无销项税额,且无进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零申报:纳税人当期未经营,收入/成本基本为0。


3.其他税种零申报:计税依据为0时。


简单地说就是:在纳税申报所属期内,收入、成本和费用均为0,企业才能零申报


04

长期“零申报”有什么后果?


1.如果违规零申报将承担严重后果


免税、无应纳税款和零申报,虽然最后结果都是应纳税额为零,但在实务上的区别较大。纳税人要正确进行零申报,违规零申报不仅会造成企业利润损失,更会影响企业信用,增加税收风险。如属于虚假的零申报,将按征管法等有关规定追征税款,并进行税务行政处罚,而且会影响企业信用等级,因此,企业一定要诚信经营,按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2.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


3.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


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级纳税人,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


4.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


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使用进行核查。


5.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


企业零申报只是暂时的解决办法,但不是长期解决办法。如果公司没有应税收入,建议仔细考虑是否继续经营,不想继续经营的公司必须及时注销,以避免税收风险和信用降级的风险。


如果想零申报,需按时记账,并按时填写纳税申报单。如果长期不申报,当心被列为“非正常户”。

为大家准备了超实用干货——《全税种申报操作手册》无论你是0基础想要自学报税,或者基础薄弱的小会计想要快速胜任岗位,都可以下载这套资料包好好学一学,帮你理清报税思路了解多个行业多个税种的报税方法


《全税种申报操作手册》

已经打包好

扫↓码回复“666即可获取


05

正确认识零申报

谨防6大误区!


误区一:取得免税收入,可以零申报


正确做法: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减免备案的纳税人应纳税额为零,但并不代表该纳税人可以零申报,而是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


误区二:当期未取得收入,企业所得税可以零申报


正确做法:虽然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但是存在进项税额,如果该纳税人因未发生销售办理零申报,未抵扣进项税额会造成逾期抵扣而不能抵扣。正确方式是在对应的销售额栏次填写0,把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填入申报表的进项税额栏次中,产生期末留抵税额在下期继续抵扣。


误区三:企业长期亏损,企业所得税可零申报


正确做法:企业的亏损是可以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的,如果做了零申报,则第二年盈利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了,会造成企业损失。如果当年做了企业所得税零申报,却将亏损延长到以后年度扣除,是违反税法规定的,所以亏损企业要慎重零申报。


误区四:月销售额未达15万元只需零申报


正确做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容易陷入“月销售额未达15万元只需零申报”的误区。实际上,按照相关规定,在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的同时,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方式是计算出不含税收入,再用不含税收入算出应缴纳增值税,填入申报表相应栏次享受免税。


误区五:已预缴税款只需零申报


正确做法:虽然代开发票已经缴纳了税款,依然不能简单地做零申报处理。应该在规定栏目填写销售收入,系统会自动生成已经缴纳的税款,进行冲抵。


误区六:筹建期可做零申报


正确做法:筹建期的纳税人当期未发生销售,也未认证增值税进项发票,申报增值税时可以办理零申报。如果当期该纳税人有增值税进项发票,且已在当期进行认证,则不能进行零申报,需按规定填写当期进项税额。


©本文由税政第一线整理发布,编辑税政君。素材来源:税务师顾姐、猫叔说税、税务学苑、财叔税课堂、财税刘三哥、财会指南、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第一教室、老李聊财税工作室、郝老师说会计等网络资讯等网络资讯,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PS:备考中级会计的小伙伴!
抓紧领到新版中级资料:三色笔记+思维导图+记忆宝典+精编考题+考纲全解等,还可以领3科纸质默写本(0元包邮到家)


税漫
每天一则漫画,传递税务知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