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还不戴头盔 发生事故负全责(视频)

政务   2024-11-03 17:16   山西  



2024年10月25日下午,河南省武陟县黄河滩刘村涝河桥上,张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时,没有规范行车,在桥上逆行,并且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行驶至桥西头附近时,对向突然驶来一辆小汽车,张某没有避让和减速,小汽车司机看到后想采取避让措施,但是该桥为双车道,路面狭窄,无法避让,虽然踩住了刹车,仍被张某的电动车迎面撞上。事故造成小汽车受损,张某摔倒后头部受伤。根据交警部门现场勘察,张某逆向行驶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张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来源:武陟交警大队)


来源:交通事故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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