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鉴定评审机构:
现将《安徽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
专业化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增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建设
(一)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强化人员资格条件。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按规定办理人员执业公示,并持续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以下统称《核准规则》)等规定的核准条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在申请检验检测资格时,要按照《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以下统称《考核规则》)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学历、职称、视力证明等申请材料。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其聘用人员申请资格认定时提交的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关工作从业经历表、检验业绩表(备注申请人、申请项目代号、申请时间等信息),由机构核验确认并盖章。二是严格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并且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关键岗位人员的质量把关作用,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经检验检测人员签字后,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细化现场检验检测人员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全过程全要素质量管控;定期开展内外部质量评审,持续改进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检验检测,规范检验检测工作程序,强化检验检测方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严谨性,加强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考核和监督。
(二)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围绕《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开展压力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大型中央空调附属压力容器等压力容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对在辖区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气瓶检验机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燃气压力管道和相关压力容器检验的检验机构)。加强检验检测方案、报告抽查和检验检测现场检查,严厉打击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出具严重失实或虚假报告,使用未经聘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省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每季度开展电梯自行检测质量抽查,各市局要对本辖区内的气瓶检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安全阀校验机构开展证后和常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检验检测人员考试管理。省局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考试机构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考培分离,落实回避要求;建立考试工作委员会,加强命题管理;规范考试程序,推进信息化考评,严肃考试纪律。组织开展考试机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考试全过程、无死角视频监控实施情况和资料存档情况等。
(四)强化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许可条件核验。省局依据《核准规则》组织评审机构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强的评审细则,督促评审机构加强对全职工作人员的核验把关力度,通过核实社保缴纳记录、检验业绩、履职工作见证等方式对人员资源条件符合性进行核查,并加强对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情况的核查。依据《考核规则》细化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要求,督促考试机构加强申请资料审核把关力度,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有效途径对申请人提交学历的真实性进行验证,通过“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对换证人员持证信息进行核查。
(五)健全与属地监管部门的沟通机制。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报告设备所在地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使用单位的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发现存在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问题隐患时应当报告设备所在地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与使用单位就检测内容和义务责任等签订正式协议。
(六)开展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条件自查。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照《核准规则》及《考核规则》的有关要求,对本机构持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全面自查。一是自查本机构持证全职工作人员在本机构是否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并实际履行岗位职责、有可追溯的工作见证、持续缴纳社保,且人员数量是否持续满足《核准规则》要求。二是自查本机构全部持证人员取证时提交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真实性。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方式进行核验;职称证书要结合持证人工作经历,通过职称证书原件与评审表原件比对,或者通过政府职改部门职称资格批文、人社部门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等方式进行核验。
各地市场监管局要对驻所所在地在本辖区内的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跟踪检查,督促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对于存在问题但及时主动进行整改的检验检测机构、主动坦白并主动办理注销手续的检验检测人员,可视情节从轻处理。对于问题隐瞒不报,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发现的,或存在问题自查自改不实的,应当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并按规定做好行纪衔接工作。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完成自查工作后,对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于7月25日前报送驻所所在地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二、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专业化建设
(一)强化检验检测人员专业化培训。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与能力评价,严格按照《核准规则》要求开展人员培训,将新修订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总局、省局的政策文件要求纳入培训范围,不断增强检验检测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发现特种设备缺陷和潜在隐患的水平,提升检验检测专业队伍风险识别和安全保障的整体技术能力。加强选拔培养检验检测骨干人才、岗位能手。鼓励参与检验检测能力验证、技术比武和技能竞赛,建立激励政策,对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给予更大力度的表彰和奖励。鼓励通过开展“师带徒”、技术讲座、质量比对、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线上公益讲座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推动检验检测人员技术能力提升。
(二)强化公益类检验机构支撑保障作用。市场监管系统内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持续落实《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规划方案(2022-2025)》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检验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的通知》相关的要求,加强人员、设备、设施等方面的检验能力建设,将防爆类机电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叉车)的检验检测纳入本机构的保障范围,切实履行好属地特种设备保障检验的职能,做好应检尽检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属地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应急救援、法规标准制修订、科普教育、安全宣传等活动,参与重大活动和重大灾害安全保障,不断强化对安全监察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
(三)提升检验检测机构专业能力。规模较大的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科技创新投入,争取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鼓励推广运用先进技术和仪器设备,聚焦重大技术问题,开展安全保障技术研究、标准研制和应用示范推广,不断提升检验检测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鼓励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创新协作机制,加强在质量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资源共享等方面的交流协作。鼓励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对力量薄弱地区的技术和人才帮扶。
三、持续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风建设
(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检验检测质量与诚信管理制度建设,明确依法合规、诚信施检、廉洁自律、规范从业、严守底线等要求,教育引导检验检测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依规施检、公正施检,不得推诿、拖延、刁难以及违反廉洁纪律、破坏营商环境。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制定诚信服务承诺并对外公示,建立检验人员轮岗交流制度,组织检验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二)强化廉洁风险排查。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开展廉洁风险点分析,以检验质量、时效、服务等问题为突破口,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措施,针对异常检验质量与服务问题,建立廉洁倒查机制。围绕检验项目长期久拖未决、检验报告出具周期过长、现场质量把关不严格、检验重大问题隐瞒不报、归档资料审核不严格、检验分包不合理、检验收费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深挖细查,有效消除潜在廉洁风险和设备安全隐患。
(三)严格分包工作管理。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明确分包范围,加强分包管理,建立分包管理程序,明确质量和廉洁纪律要求。严格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确保其资质、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要求,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质量标准和双方责任。加强分包工作质量监督,定期评估分包单位的质量控制、服务能力和廉洁纪律实施情况,确保分包工作过程和质量合规。
(四)加强行风监督指导。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总局行风建设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行风建设的通知》,加强对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领域行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内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廉洁风险分析,完善廉洁纪律要求和防控措施。组织辖区内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学习借鉴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模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邀请被检企业、行业专家、行风监督员等对检验检测机构及人员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价。鼓励有关行业组织积极发挥自律监督作用,引导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规范从业,营造良好风气。
各市局要及时做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动员部署(省直管县(市)工作由行政所在设区的市统一部署),将文件精神迅速传达至本辖区内所有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并加强跟踪指导,督促其落实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各市局分别于7月25日和11月25日前将工作情况(含典型案例)和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省局特种设备处。省局将对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服务。
附件: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
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
情况统计表
附件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机构地址(办公): 联 系 电 话:
(一)自查情况汇总 | |||||||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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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执业公示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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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续缴纳社保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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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持续满足《核准规则》规定的人员资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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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排查检验检测人员总数 |
| 发现真实执业存在问题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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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学历存在问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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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职称存在问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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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单位工作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排查清单(注1) | |||||||
序号 | 姓名 | 是否在本单位真实执业 | 初次取证时提交的学历是否真实 | 初次取证时提交的职称是否真实 | 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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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1.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本单位的全部持证检验检测人员逐人逐行填写排查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否”,不涉及的填“-”;2.本表可根据实际需要添加行)
附件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
建设年行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
(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自查和监督检查情况汇总 |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自查情况 | 组织开展自查的机构总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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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人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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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发现真实执业存在问题人数(人) |
| 已取消执业公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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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学历存在问题人数(人) |
| 已注销资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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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职称存在问题人数(人) |
| 已注销资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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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人员资源条件不满足《核准规则》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家) |
| 已整改(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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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真实执业、学历、职称存在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家) |
| 已整改(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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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督导检查情况 | 开展检验检测质量监督检查的机构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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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开展检验检测现场抽查的机构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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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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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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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处罚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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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监督检查的考试机构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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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问题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考试机构清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说明 | 整改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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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本表由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填写,可根据实际需要添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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