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刚从眉山到德阳工作生活不久的王女士前往旌阳区妇幼保健院建档产检,在与医生的交流中王女士得知,她此前在眉山妇幼保健院做的检查结果,旌阳区妇幼保健院可以直接互认,无需重新检查。“本来以为要重新抽血检查,没想到一张眉山的报告单就搞定了,这不仅让我少挨了一针,还省了1000块钱。”王女士对这一便民服务表示满意。
这样的便利,得益于我市30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积极推进、全面实施川渝两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这一惠民医疗政策。
今年年初,四川省卫健委和重庆市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川渝两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在2024年12月底前,要实现川渝两地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目标任务。
据了解,互认项目涵盖包括DR33项、CT24项、MR23项的80项医学影像检查结果,包括血细胞分析8项、尿液化学分析10项、出凝血检验4项、血型鉴定2项、临床生物化学32项、临床免疫学16 项、分子生物学6项、临床微生物学3项的81项临床检验结果。
群众在我市这30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诊时,如有近期(一般3个月内)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标示“川渝HR”),可提供相关检验结果报告单或医学影像(胶片)供医师参考。如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医师将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予以认可,不再重复进行检查检验。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为保障诊疗安全,如果因患者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进一步复查的;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以及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医师可以对此前的检查检验可不予互认。
川渝检查检验结果
互认医疗机构名单
川渝检查检验结果
互认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