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17时30分,贡山县捧当乡马西当村李某报警称:“家里卖草果的11700元钱,放在家里被盗了,请你们帮忙调查一下。”群众利益无小事,接到报警后民警及时指令在李某家附近休假的辅警前往核实,值班民警随后赶往现场。
前期到达的辅警经过调查走访和对案发现场情况综合分析,排除他人进入现场作案的可能,辖区辅警根据“失主”的年纪较大的实际,开展综合分析研判极有可能是李某记错了存放地点。随后他立即调整工作思路,一边安抚事主情绪,耐心引导事主回忆其他可能存放现金的位置。一边结合现场情况立即向值班民警报告,仔细勘查现场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件物品,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力求还原现场。经过一番努力,最终民警在“失主”家中卧室内发现“丢失”的现金,经过清点,分文不少。李某及家人看到“失而复得”的现金,非常激动,不停地感谢民辅警,为社区辅警竖起来大拇指。民警嘱咐老人一定要把钱收好,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
来 源丨贡山县公安局
责 编丨吴孝煜
审 核丨杨义权
审 签丨师 塬
怒江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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