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 | 劳动法库

职场   2024-09-06 08:30   广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1]11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建筑企业参加意外伤害保险问题的请示》(新劳社字[2001]25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都必须参加工伤险,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00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点击下方卡片 一键关注劳动法库



▼更多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12.29修正)| 劳动法库

2022-1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12.28修正)| 劳动法库

2022-1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12.29修正)| 劳动法库

2022-1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劳动法库

2022-12-07

工伤保险条例(2010.12.20修订)| 劳动法库

2022-1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劳动法库

2022-12-08

劳动法库
国内顶尖的劳动法实务分享平台,超过50万专业人士关注,包括法官、仲裁员、律师、HR、法务等,每日分享劳动法实务文章和实用指导案例,第一时间推送各地最新裁判意见,全实务纯干货!关注劳动法库,立即拥有一座干货仓库!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