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从企业实操作角度出发,结合司法实践中最新意见,详细为你讲解入职、合同订立、调岗、解雇等环节中的风险控制要点和实操方法!纯干货,杜绝水分!席位有限,先报先得!
课程大纲
入职管理、调岗管理与解雇管理实操技巧(2024)
主讲:李迎春律师
资深劳动法律师,执业超过25年,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曾担任过的社会职务包括深圳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杂志专家团特邀专家,中国饭店协会法律专家委员会高级顾问等,对劳动法研究具深厚造诣,尤其在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范方面实务经验丰富,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多本劳动法实务著作。
一、入职管理实操技巧
1、招聘中的法律风险提示与实例分析;
2、offer的设计思路与技巧;
3、因撤销offer带来的法律风险与实务操作;
4、入职审查的关键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5、入职体检的安排与法律风险防范;
6、入职环节如何解决今后送达难的问题?如何设计送达条款?
7、员工入职声明书的设计与运用;
8、该签一份怎样的劳动合同(固定、无固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9、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怎么签订?需注意那些问题?
10、劳动合同中员工(乙方)栏填写信息的设计思路;
11、劳动报酬条款的约定方法;
12、工资支付时间的约定及法律风险;
13、约定工作岗位还是工作内容?条款的设计思路;
14、调岗条款的预先设计与约定方法;
15、工作地点条款的设计与工作地点的变更;
16、工作时间条款的约定;
17、劳动合同补充条款的设计;
18、试用期期限约定的注意事项及技巧;
19、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与约定方法;
20、“一次试用”的理解与运用;离职后重新入职能否再约定试用期?
21、先签试用协议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22、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标准与防范技巧;
23、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节点控制;
24、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应对方式;
25、劳动合同补签、倒签、代签法律风险防范及实操要点;
26、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防范技巧;
27、和实习生该签什么样的合同?
28、非全日制用工注意事项;
29、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30、订立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会有何法律风险?
二、调岗管理实务操作
1、调岗与劳动合同的变更;一定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调岗吗?
2、法律规定可单方调岗的情形;
3、裁判机关支持怎么样的单方调岗?
4、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方法;
5、经营需要能否单方调岗?如何证明“经营需要”?
6、劳动合同中能否对调岗进行事先约定?法院是否支持调岗约定?
7、公司单方调岗,员工拒绝去新岗位上班如何处理?
8、员工不去新岗位报到而是仍去原岗出勤如何处理?
9、员工到新岗位上班后又反悔要求回原岗位如何处理?
10、公司能否单方在不同子公司之间对员工进行调动?
11、公司调整员工工作地点,员工拒绝,如何处理?
12、工作地点约定技巧;
13、不能胜任工作调岗的认定标准;
14、考核居于末位等次,公司能否单方调岗降薪?
15、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分支机构、部门或岗位撤销,能否单方调整工作岗位?
16、公司能否对涉密员工进行离岗前调岗?
17、惩罚性、侮辱性调岗如何认定?
18、最高法院和人社部对调岗的最新意见。
三、解雇管理实操技巧
(一)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实操技巧
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满,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终止是否需支付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期满,但员工不同意终止,公司如何操作?
4、在劳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不用上班,但正常发放工资至劳动合同期满,构成违法终止吗?
5、劳动合同到期时,员工怀孕了,能否终止?实操注意要点;
6、劳动合同终止后,员工说终止前已怀孕,要求回公司上班或要求赔偿金,如何处理?
7、合同到期时员工说生病了,能否终止劳动合同?如何妥善处理?
8、劳动合同期满时,服务期还未届满,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9、合同期满时员工已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能否终止合同不续签?
10、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合同到期能否终止?如何处理?
11、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能否终止?如何操作避免风险?
12、劳动合同期满后,员工仍继续工作但未续签合同,公司也未表示异议,公司能否随时提出终止?
13、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公司能否终止劳动合同?如何操作避免风险?
14、工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能否终止?注意事项;
15、终止劳动合同时,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需计算经济补偿吗?
(二)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实操技巧
1、解除试用期员工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2、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不胜任工作;
3、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流程;
4、试用期录用条件的设计与约定方法;
5、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的时间节点控制;
6、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7、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休病假,公司能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
8、员工在试用期迟到3次以上,能否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9、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司法审查标准是什么?
(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雇实操要点
1、规章制度未履行民主程序,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能否解除?
2、规章制度未公示告知,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何处理?
3、裁判机关认定规章制度是否合法的条件与规则;
4、规章制度制定中的民主程序流程设计与操作方法;
5、规章制度公示告知的操作方法;
6、规章制度中解除条款设计的常见错误及应对方案;
7、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条款不一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方法;
8、下级单位用上级单位的规章制度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及解决方案;
9、员工不当行为十分严重,但规章制度中却未规定,公司如何解除才无风险?
10、员工经常违反规章制度,但每次都不严重,公司能否解除?如何操作?
1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两个解除理由如何选择?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解雇要点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正确理解;
2、如何界定“严重失职”和“营私舞弊”?
3、“造成重大损害”如何认定?如何在规章制度中进行量化?
4、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但未造成重大损害,能否解除?如何处理?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损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能否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6、HR在操作解雇需注意的细节。
(五)双重劳动关系解雇实务操作
1、兼职与双重劳动关系;
2、法律允许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吗?
3、双重劳动关系的解雇方案选择与举证;
4、双重劳动关系解雇的转化方式与风险规避。
(六)员工欺诈行为解雇实操要点
1、员工常见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界定标准;
2、员工学历虚假,但已入职多年,公司还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3、员工欺诈入职获得高薪,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返还工资?
4、隐婚隐孕的特别处理;
5、欺诈行为解雇的操作要点与细节。
(七)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雇实操要点
1、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界定标准;
2、员工被刑事拘留,能否直接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除?
3、员工被刑事拘留,因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4、员工被刑事拘留期间公司是否需支付工资缴纳社保?
5、员工被行政拘留,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操作才没有风险?
6、员工被判缓刑,能否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除?
7、员工被法院免予刑事处罚,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8、刑事责任解雇的要点与注意事项;
(八)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工作的解雇实操要点
1、如何准确理解“医疗期”、准确判断“医疗期”的期限?
2、医疗期的计算直接影响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如何统计员工的医疗期?
3、在职期间员工能否多次享受医疗期?医疗期会不会清零?
4、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败诉点分析;
5、员工医疗期满后继续要求请病假,公司如何处理?
6、如何证明患病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7、公司给医疗期满员工另行安排工作是否需与员工协商一致?能否降薪?
8、医疗期满后员工不回来上班,公司解除合同如何正确操作?
9、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前是否必须做劳动能力鉴定?
10、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医疗补助费?
11、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及实操要点;
(九)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雇与实操
1、如何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能否降薪?
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安排培训好还是调岗好?如何选择?
4、员工不胜任工作,既不同意参加培训也不同意调岗怎么办?
5、员工对公司的绩效考核结果不认可、不签字怎么办?
6、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常见败诉点分析;
7、公司通过“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8、公司解除不能胜任工作员工,既未提前30天通知也未支付代通知金,算违法解除吗?
9、如何合法的解除不能胜任工作员工?
10、对不能胜任工作员工能否转化为其它解除方式?如何转化?
(十)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解雇要点与实操
1、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何认定?
2、公司组织架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取消是否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搬迁是否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业务外包是否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对外合作项目终止是否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6、员工丧失相关资质条件或任职资格是否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7、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雇的程序性要求;
8、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雇的操作要点与细节。
(十一)非过失性解雇的方案选择及经济成本、法律风险分析
1、提前通知与代通知金;
2、方案选择及经济成本、法律风险分析;
3、公司依据第40条解除既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也未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是否构成违法解除?
4、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
(十二)经济性裁员的实操要点
1、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情形;
2、经济性裁员的人数要求;
3、经济性裁员的程序要求及操作流程;
4、经济性裁员中不得裁减人员及优先留用人员;
(十三)五类特殊员工解雇注意事项
1、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解除注意事项;
2、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及注意事项;
3、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除医疗期内的员工?
4、解除“三期”内的女职工需注意什么?
5、临近退休员工,在解除时需注意什么?
(十四)解雇的程序操作要点
1、解雇的合理期限;如何把握合理期限?
2、汇总不同解雇理由对应的程序要求;
3、哪些解雇情形需事先通知工会?是否需工会同意?
4、解雇对象为工会主席时,如何履行通知工会程序?
5、解雇时忘记通知工会了,事后如何补救?需注意什么?
6、公司尚未建立工会组织,解雇时“事先通知工会”是否仍为必经程序?如何控制风险?
7、制作解雇通知书需注意的事项;
8、员工拒绝签收解除通知书,公司怎么送达?
(十五)解雇的经济补偿、赔偿金及继续履行问题
1、离职补偿中的N、N+1、2N、2N+1,2(N +1)有依据吗?公司如何把握?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是否包括加班费、年终奖、年终双薪、津贴、补贴等费用?
3、经济补偿金计算最多不超过12年吗?
4、经济补偿金如何分段计算?人社部481号文废止后是否还需分段计算?
5、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计算方法;是否受社平工资3倍及最多12年限制?
6、违法解除三期女职工,除了赔偿金外,是否还需赔偿到哺乳期满的工资福利待遇?
7、公司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
8、司法实践中,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
9、员工主张恢复劳动关系的同时要求赔偿违法解除期间的工资损失,标准如何确定?
参会对象
企业人力资源部、法律事务部、风险管理部、纪检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从业者等。
时间地点
南京 2024年11月22日-23日(南京市区四星级酒店)
广州 2024年11月29日-30日(广州市区四星级酒店)
参会费用(费用见公示,谢绝议价)
4680元人民币/每人(含培训费、资料费、会务费、两天酒店自助午餐等),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提前十日以上付款的享受优惠价4280元/人,3人以上享受团购价3980元/人,开课前一周向参会学员发送报到通知、告知具体学习地点、乘车路线等事宜。
会务指定账户:
户名:华夏法培(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帐号:1105 0191 3600 0000 0296
Q:收费包含住宿费吗?不住宿有优惠吗?
A:收费不含住宿费,仅含两日酒店自助午餐。因此不住宿也没有优惠。
Q:一定要住在会议指定的酒店吗?
A:不一定,您可自行安排住宿。但主办方安排的酒店是会场所在酒店,方便学员上课和休息,且能为学员争取到协议价。
Q:会议安排的酒店是什么标准?价格如何?
A:四星或五星级标准,一线城市房费大约450-650元内/标间,二线城市房费大约300-500元内/标间,主办方可安排学员合住分摊房费。
Q:有正式发票吗?何时提供?发票内容开什么?
A:有正式发票,上课期间会交付给学员,发票内容可开会务费、会议费、咨询费、教育服务费等。
Q:一定会如期开班吗?
A:一定会如期开班。我们的课程是国内广受欢迎的劳动用工实务课程,开通报名的课程绝不取消。
Q:课程时间是怎么安排的,我能赶得及当天回程航班或高铁吗?
A:标准上课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但因课程内容丰富,可能会延迟,您可预估酒店到机场的路途时间预定合适的返程交通工具。
Q:费用能够优惠吗?
A:抱歉,目前这个定价属同类课程的中档价位,不因同单位报名人数多、或是老学员、或是合作机构等任何原因优惠。
Q:我能到现场交费吗?
A:能,但现场不能刷卡缴费,不接受支票,可以交现金、或微信付款,需缴费后才能进入会场。
Q:报名参加者有学习资料吗?
A:签到后会提供印刷成册的讲义(课件打印件)和法规汇编手册。
Q:可以单独购买课程的讲义吗?
A: 抱歉不可以。讲义仅供学员参考,不单独出售。
报名咨询:13641150002(王老师),微信号13581697297,添加微信需注明“报名咨询”
报名方式一:短信报名,编写“公司名称+姓名+人数+职位+手机+邮箱”发送短信至13641150002
报名方式二:电子邮件报名,编写“公司名称+姓名+人数+职位+手机+邮箱”发送至邮箱:hxfp2018@126.com
报名方式三:添加王老师微信直接报名,申请验证请注明“课程报名”
(扫描微信二维码,注明“课程报名”)
特别提示:如公司需安排内训,内训定制事宜请联系林律师沟通,联系方式13809895810(微信同号,申请验证请注明“内训事宜”),lawyerlin@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