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公路通行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自2024年10月21日零时启用固镇县G344石湖段刘园处不停车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对以上路段收集锁定的货运车辆超限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现将上述不停车动态称重检测系统设置地点予以通告。
序号 | 点位名称 | 点位桩号 | 检测车道数 | 检测方向 |
1 | 固镇县石湖乡 | G344K2+700 | 八车道 | 固镇到五河 五河到固镇 |
特此通告。
固镇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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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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