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政务   2024-10-17 11:15   安徽  



为加快推进南城片区开发项目高铁片区征地拆迁项目拆迁户回迁安置,确保回迁安置工作及时高效、稳定有序,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商品房实物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蚌政秘〔201537号)、《关于印发固镇县南城片区开发项目(连城段)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固自然资〔20249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回迁安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迁安置对象

南城片区开发项目高铁片区征地拆迁项目涉及的连城镇殷陆村宋庄组拆迁户。


二、回迁安置房源

在南城区采购的安徽建工地产固镇有限公司汉城源筑商品房32套、尚河源筑商品房32套,谷阳新城安置房5套,城南新村安置房3套,楚汉名苑安置房3套。


三、回迁安置所需证件

包括但不限于:户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选房卡原件等。在本次回迁安置规定的时间内,回迁安置户不能到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选房手续,除必须携带规定的资料外,还须携带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


四、选房安置原则

按照“先征地拆迁先选房型和楼层”的基本原则,依据选房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按照协议签订的户型就近靠档选择房源。协议签订的户型相同时,选房顺序号小的享有优先权;选房顺序号大的可以选择选房顺序号小的放弃的户型,但不能选择比自己顺序号大的协议签订的户型。拆迁户选定房源后,签字确认,张榜公示,签发选房确认书。回迁安置选房由被征收人家庭主要成员不超过2人参加选房,每户进场选房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喊号超过2分钟回迁安置户未到场选房的,其顺序号顺延至该户到场。如果回迁安置户逾期不到现场选房又未委托他人代办,则视为放弃本轮选房。

选房时限:20241024日-1025日;

选房地点:南城区汉城源筑营销中心。


五、结算和交房

回迁安置户持征迁安置协议书、结算清单、选房确认书等相关资料进行结算,交纳结算余款、公共维修金、物业费后回迁安置户凭交房通知单到楼盘物业公司领取钥匙。回迁安置超出结算规定时间30个日历日未完成结算余款、公共维修基金交纳的,按照征收协议约定给予货币补偿。

结算时限:20241028日-1116日;

结算地点:南城区汉城源筑营销中心。


六、其他事项

本次回迁安置工作由连城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落实,具体事宜由连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连城镇南城片区开发项目高铁片区征地拆迁项目回迁安置房房源信息



固镇县连城镇人民政府

20241016



附件1:连城镇南城片区开发项目高铁片区征地拆迁回迁安置南城区房源信息.xls


附件2:连城镇南城片区开发项目高铁片区征地拆迁回迁安置安建工房源信息.xlsx


附件3:连城镇南城片区开发项目高铁片区征地拆迁回迁安置安建工房源楼层及户型图.pdf


附件请阅读原文下载    


END


来源: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伟宇

校检:徐鹏

审核:周振华 

监制:田浩






投稿邮箱:gzxxmt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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