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政务   2024-11-14 16:31   贵州  

“感谢检察官给我家送来救助金!有了这笔救助金,我将搞好生产,把钱用在刀刃上……”近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将10000元救助金递到吴某手中时,吴某真诚地向检察官表示感激。



这事得从两年前说起,2022年6月,吴某与邻居朱某家共同修建的水井因天气干旱,水井干涸,吴某误认为水流被朱某家截断,于是到朱某家理论,为此双方发生争吵。随后,朱某雇佣他人用挖机将该水井损毁。吴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因朱某的行为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对朱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同时,吴某也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组织庭前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朱某赔偿吴某6000元,吴某自行修复水井。但之后,双方对此调解结果反悔。
2024年7月5日,吴某一气之下便来到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刑事案件立案监督。该院受理后,承办案件检察官到其居住地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不立为刑事案件符合法律规定。
为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问题,检察官多次与当事双方进行有效沟通,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解开“法结”,放下“心结”。8月27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群众等代表在吴某居住地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意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意见。
听证会后,检察官联合当地派出所、综治中心组织双方从法理和邻里的角度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朱某赔偿吴某损失共计10000元,吴某自行在原水井位置重新修建两口水井,朱某家对重建的水井享有使用权。
当天,检察官了解到,吴某家现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申请司法救助10000元解决吴某燃眉之急。此外,检察官还联系当地村委会,对其家庭生产、生活给予关注,将一次性救助延伸为持续性帮扶。10月12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吴某家中,看到被损毁的两口水井已经重新修建,两家也和睦相处。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聪表示,该院始终坚持以救济困难、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目标,做细、做实司法救助民心工作。2024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2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万元。下步,将继续创新救助模式,拓宽救助渠道,切实为案件中的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来源 | 《贵州法治报》11月14日第三版

文字 | 吴万相 邓余敏
编辑 | 粟龙羿
审核 | 丁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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