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保漫谈:解析八项权利,做金融明白人

财富   2024-12-12 11:35   辽宁  


CONSUMER PROTECTION


【金融消保漫谈】




     金融文化源远流长,消保教育任重道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特邀金融界最会唱戏的董小宝和戏曲界最懂金融的徽小融,精心推出全新栏目之【金融消保漫谈】。


     为广大消费者细说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讲解“三适当”原则、畅聊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分享诚信文化建设等金融知识及举措,倡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投资、防范金融风险、依法文明维权。


      一起“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




01

知·情·

知情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享有知悉其所购买的金融产品或接受的金融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 典 型 案 例 —

     某保险公司在向消费者销售某分红型人身保险时,销售人员郭某称该保险的满期收益约为 40多万并即将停售,与产品的实际情况不符。消费者在销售人员的鼓吹下购买了该产品,满期时,却拿不到所“承诺”的收益。

     销售人员郭某故意隐瞒退保可能面临的手续费损失,并且以“停售”、保证收益等噱头吸引消费者投保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温 馨 提 示 —


董小宝说

无论消费者问不问,金融机构都应当将关键信息主动告知消费者。不增不减,不隐不藏。









02

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权是指金融消费者享有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 典 型 案 例 —

     消费者樊先生计划投保保险产品,于是向保险公司销售小李进行咨询,小李根据樊先生的需求介绍了几款保险产品,结合产品和保障范围的各自优势进行了详细介绍,供樊先生进行自主选择投保,案例中的工作人员主动询问客户意愿,充分获得客户授权,维护了客户的自主选择权。


— 温 馨 提 示 —

徽小融说


     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前,提醒广大消费者先看需不需要再看合不合适,最后买与不买都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利。








03

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办理金融业务时享有公正、平等交易的权利。


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 典 型 案 例 —

张女士在某金融机构申请一笔抵押贷款业务,营销人员顺势推销理财产品,暗示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加快贷款审批效率,优先放款。

张女士认为无论买不买理财产品,都应享受相同的放款时效,目前不需要购买该理财产品,拒绝了营销人员的推荐,并明确要求不得因为其未购买该理财产品影响正常放款时效,否则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最终,金融机构满足了张女士的诉求,在规定时效内完成放款。


— 温 馨 提 示 —


董小宝说

金融机构在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时,不得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愿,强制搭售金融产品、限制合法权益、增加服务条件。提醒广大消费者签订产品或服务合同时,审慎对待合同签署、风险测评等重要环节,面对不平等,要坚决说“不”!








04

财产安全权

财产安全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 典 型 案 例 —

王先生的银行卡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被分批次盗刷 2000元,而王先生的密码未泄露,银行卡也未丢失,银行在征得王先生同意后,对被盗账户进行了紧急冻结,并积极联络第三方支付平台协助王先生追回资金。

该案例中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受到侵害,金融机构有义务采取各种手段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并配合客户处理相关事宜。


— 温 馨 提 示 —

徽小融说


     金融消费者应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谨慎对待转账类业务,提升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个人财产不受侵害。如果财产安全遭受不法侵害,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5

依法求偿权

依法求偿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 典 型 案 例 —

七年前,孙女士为自己投保年金保险及附加重疾保险,去年不幸确诊为某重大疾病,遂向保险公司报案请求理赔。理赔人员接报案后立即联系客户,了解下一步治疗计划,并指导客户准备相应材料,同时启动前置调查工作。在理赔人员的协助下,孙女士提交了相关材料,三天内就收到了理赔款项。

保险公司提供的高效理赔服务不仅为孙女士送去温暖,也为其后续治疗提供了保障,充分维护了消费者的依法求偿权。


— 温 馨 提 示 —

董小宝说

金融机构应当主动公示官方投诉方式、渠道、流程,积极妥善处理消费投诉,保障消费者问题有效解决。金融消费者应当正确行使“依法求偿权”通过正规渠道申请权益兑现、申诉或维权。








06

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指金融消费者有权接受关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特征等金融消费知识的教育,以及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等知识的教育。


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 典 型 案 例 —

疫情期间,李先生因担心纸质钞票上留有病毒,将三千元现金放进微波炉加热消毒,致使钞票残损。于是,李先生向银行咨询兑换,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帮助李先生对残损钞票进行鉴定和兑换。金融机构应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公众宣传人民币、保险、理财等相关知识,减少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顾虑和误解。


— 温 馨 提 示 —

徽小融说


敬请广大消费者拥抱金融知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抵制各类诱惑,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07

受尊重权

受尊重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享有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 典 型 案 例 —

盲人房先生从事盲人按摩工作,收入稳定,无债务。但在某银行办理商铺抵押按揭贷款时遭到了拒绝,银行给出的理由是因为房先生是盲人,无法确定后期还款能力,拒绝了房先生的贷款申请。

该银行因为房先生是盲人而拒绝贷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受尊重权。


— 温 馨 提 示 —


董小宝说

金融机构应当关爱重点人群,尊重风俗习惯,提供更加细致和人性化的服务,更好的满足重点人群的金融服务需求。

受尊重权是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受到侵害,可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维权。








08

信息安全权

信息安全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 典 型 案 例 —

某银行在未经客户允许的情况下,将客户的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提供给第三方,引发了客户投诉。银行的行为违背了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


— 温 馨 提 示 —

徽小融说


     不明链接莫乱点,验证码莫乱给,纸质单据莫乱丢,个人信息莫乱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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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小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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