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国家相关部委未出台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前,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执行。
2.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身份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微企业。
3.无拖欠职工工资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4.小微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即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金额400万元以内部分,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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