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樟树市医疗机构许可证注册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医疗机构提出注册申请,依法予以注册,特此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联系电话、详细联系地址等。
通讯地址:樟树市淦阳街道杏佛路91号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795-711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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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樟树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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