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切实将便民利民举措落实到群众心坎上
樟树公安推出“购房落户”全程网办
从申请、确认到落户全程“不见面”
同时群众在办理时可选择以邮寄方式将新的户口簿直接寄到指定地点
如何操作
一起来往下看
申报条件
江西省内户籍,购房取得不动产证的人员及同户口簿内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新购房屋地址落户。未满18周岁人员,不单独迁入新购房地址独立落户。
申报材料
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得电子材料,不需提供纸质材料。包括:电子不动产权登记证、申请人电子户口簿(申请人为户主的,获取整本户口簿;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获取申请人本人页户口簿)、申请人电子身份证。
办理流程
系统自动受理,在线共享不动产证信息,并自动核验。核验通过后,系统自动发送落户申请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核验未通过的,系统自动退回申请人补充填报相关信息,或者提示申请人线下向派出所申请。
拟落户地派出所对申请人的落户申请进行线上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户口迁移及落户手续。
4、出证、送达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取工本费
(需要邮寄户口本的,采取到付方式由申请人支付邮寄费)
“小窗口”服务“大民生”
樟树公安综合服务窗口
将不断创新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
以更加优质高效、温暖细心的服务
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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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樟树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樟树公安)
(编辑:熊佳景;校对:陈勇;编审:幸安安;监制:李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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