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泓源常青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册资本10744.2039万元,县属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城乡供排水、市政工程、供排水材料生产、能源建设与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等业务。
一、招聘岗位
招聘生产运行工作人员18名(《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职业素养及团队协作能力。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不良记录。
3.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内(1989年11月24日后出生)。
5.工作岗位在场镇污水处理站,食宿自理。
6.服从岗位分配与工作安排,服务年限至少5年。
7.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品行不端、道德败坏、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1.报名要求:由应聘者本人到四川泓源常青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名,报名时需持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QQ邮箱:7273767@qq.com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至2024年11月29日下午18:00止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接受应聘人员的报名后,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4.面试时间及地点:报名截止后以电话或短信通知。
5.面试:评委根据应聘人员面试综合能力现场给出分值,采取100分制,以评委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作为面试者成绩。
6.录用:按照应聘者面试得分高低依次录用,分值并列者由评委组根据招聘需求决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需提供三甲医院体检证明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公司初入职员工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薪酬标准按公司正式员工工资标准发放。
四、有关问题说明
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接受背景调查或背景调查未通过、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递补招聘;本次招聘主要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相关事项,请广大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附件: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监制:王 勇 编审:李 帜
责编:戴珊梓 编辑:母汁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