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以有力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祝宗文违规干预插手招投标问题。2019年至2022年,祝宗文在担任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接受某石料公司实控人丁某某的请托,授意工作人员为该石料公司投标提供帮助,通过设置有利条件等方式让该石料公司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祝宗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祝宗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古丈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向权违规向工程项目承包方转嫁摊派费用问题。2011年至2021年,向权在担任古丈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丈县罗依溪至沅陵县凤滩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罗凤公司)总经理期间,安排工程项目承包方宋某、李某、张某某等人到相关餐馆、茶叶行、百货店结清古丈县交通运输局、罗凤公司违规开支产生的欠款。为解决古丈县交通运输局发包项目安全事故赔偿款,向权安排工程项目承包方李某某、石某某支付部分赔偿款。向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向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3.花垣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沈海清违规干预插手土地使用权出让问题。2018年上半年,沈海清担任花垣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并分管城建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在花垣县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违规干预插手有关事宜。经沈海清协调,花垣县某房地产公司退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竞标,由花垣县某置业公司给予该房地产公司“退标补偿款”。沈海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沈海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永顺县教体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中琪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学校图书采购问题。2013年至2023年,张中琪在担任永顺县教育局工会主席、永顺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永顺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自己分管全县中小学图书室建设的职务便利,主动与图书销售商联系达成合作,充当图书采购“中间商”,组织全县中小学到合作的图书销售商处定点购买图书,收受图书销售商回扣。张中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张中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州纪委监委
编辑:州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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