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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业务范围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以下业务范围:
1. 网络音乐:包括音乐的制作、传播等。
2. 网络演出剧(节)目:指在舞台场景下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
3. 网络表演:指网络表演者以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
4. 网络艺术品:包括艺术品的交易、展览等。
5. 网络动漫:包括动漫作品的制作、传播等。
6. 展览、比赛活动:涉及网络文化的展览和比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