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在当热路等地接连被查!

政务   2024-09-19 22:31   西藏  

酒后驾车

是马路上的一大“杀手”

让不少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本该引以为戒

但还是有一些人心存侥幸

酒后开车上路

现曝光一批

饮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人员




案例一

查获时间:9月16日10时22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铜马路口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旦**

酒精浓度:73mg/100ml




案例二

查获时间:9月7日5时19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张**

酒精浓度:63mg/100ml




案例三

查获时间:9月7日6时14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达*

酒精浓度:54mg/100ml




案例四

查获时间:9月7日5时49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次***

酒精浓度:21mg/100ml




案例五

查获时间:9月7日6时25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谢**

酒精浓度:83mg/100ml

“我酒量好,休息一会就能开车 ”

“我多喝水,把酒精稀释就没事了”

……

这些都是常见的

对“酒驾”的错误认识!

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

▽▽▽▽▽




饮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界定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24)中规定:

饮酒后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此外

这些常见误区

你也一定要了解

▽▽▽▽▽

关于酒驾醉驾的认识误区

误区一


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机动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若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标准,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


误区二


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摩托车(含两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驾驶上述车辆同样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误区三


“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人醒不代表酒醒”,驾驶人在中午或晚上饮酒后,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便继续驾车,但如果此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标准,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





重要提醒




饮酒后,人对光、声等刺激反应时间会延长,将会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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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拉萨交警
编辑(一审):次仁卓嘎 王程英

责编(二审):贺艳丽

审核(三审):牛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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