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西钦州港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无人驾驶车辆在转运集装箱。
△北京市东城区新设企业实现一天办结。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放管服”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
其中,商事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和突破口。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十年来,工商登记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前置审批事项压减87%以上;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启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一系列改革措施有效改善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目前,我国各类市场主体数量已超过1.5亿户,年均增幅高于12%;2012—2021年间,民营企业数量10年间翻了两番,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其实,无论是“放得活”还是“管得住”,都是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离不开的机制。
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将这对辩证关系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要义,为的就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从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再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提出“一谈‘放’,就要把后面的‘管’和‘服’备好”……总书记对如何把握好“放得活”与“管得住”这对辩证关系的理念一以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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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共产党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