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网络谣言!早安~

政务   2025-01-09 07:30   广西  



早上好道一声早安,守一份平安!


什么是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如网站、网络论坛、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或信息‌。这些谣言通常具有突发性,传播速度快,容易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网络谣言的常见类型

01


‌自然灾害类网络谣言

捏造或夸大灾害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

02


恐怖事件类网络谣言

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引发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03


‌捏造犯罪类网络谣言

捏造骇人听闻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和恐惧,影响社会秩序。

04


‌食品安全类网络谣言

捏造或夸大食品质量问题,引发公众抵制,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05


‌个人事件类网络谣言

针对某些个人编造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造成不良影响。




散布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新公安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犯罪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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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凌   莉
审核  |  韦   林
复审  |  陈海成
终审  |  梁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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