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发布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支持重点
1、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
支持2023年和2024年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与合作企业联合实施的合作项目,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江苏企业转移转化。
2、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
支持在2024江苏产学研合 作对接大会上国内高校院所与江苏企业达成合作协议,经大会组 委会筹备组备案登记的合作项 目,推动合作项目落实落地,吸引 更多国内高端创新资源向江苏集聚。
3、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
支持通过参加江苏省“成果(专利)拍卖季”或“J-TOP创新挑战季”技术交易活动,由江苏企业在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张榜发布需求,国内高校院所应征揭榜促成的合作项目,广泛吸引优势力量解决江苏企业实际技术难题,提高技术交易效率和质量。
申报条件
1、合作双方已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五技合同”(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完成合同认定登记。
2、项目负责人须为科技副总入选对象,或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高校院所方负责人,或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技术输出方负责人。
3、项目参加人员原则上为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院所及合作企业人员,项目参加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4、合作项目已开展实质性研发。截至申报截止时间,合作企业已就合作项目累计向高校院所投入合作经费30万元以上(宿迁地区企业20万元以上)。
5、2021年(含)以来已立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但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同一企业限报1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
组织方式
1、本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以合作企业为主体向所在地科技局申报。
2、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智能服务平台(“技联在线”)网站(https://jlzx.jspc.org.cn)→产学研合作项目填报窗口,按申报系统提示填报。申报人填报完成并经线上审核通过后,将线上自动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导出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合作企业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报送的“项目申报书”应有水印,加盖的公章应为单位一级法人公章)。
申报要求
1、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进行合同认定登记时,须同时上传合同及发票,具体说明如下:
(1)合同要求:对于2023年入选的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3年7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6月30日之后;对于2024年入选的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对于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4年7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对于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合同开始时间在2023年10月1日之后,合同结束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注:交易订单编号须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产生的)。
(2)凭证要求:发票须为高校院所开具的正规发票(发票内容须与合同内容相对应),上传的发票金额可以累计,累计金额须在30万元以上(与宿迁地区企业合作的发票金额累计须在20万元以上)。同时须提供高校院所经费进账凭证等。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附件5、附件6),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产学研合作项目。
申报时间
1、本年度项目线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申报材料(指项目申报书和科研承诺书)一式三份报送合作企业所在县(市、区)科技局,A4纸正反打印,不要装订。
附件:
1、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
2、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
3、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
4、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5、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6、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
7、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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