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男子被送至派出所门口……

文摘   2024-11-08 16:59   重庆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日前

在万州区甘宁镇凉风场上

一“集市老扒手”

挑了个赶场天“下手”

结果刚得手

就被现场群众当场擒住

并扭送进了派出所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

这个“集市扒手”还是个惯偷

只不过

这次从他伸贼手到落网

仅用了几分钟时间


“警察同志,我们刚刚抓了个扒手,已经给你们送上门来了……”近日早上8时零5分,万州区公安局甘宁派出所大门口的一键报警门铃突然响起,一二十名群众将一身着蓝色外套的男子团团围住,叽叽喳喳的声讨声不绝于耳。


当天,正逢甘宁镇凉风场赶场天,集市上人来人往,吆喝叫卖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此时,一名身着蓝色外衣的男子挤进拥挤的人群中,一路走走停停,左顾右盼,不停地搜寻着“猎物”。



8时许,正在路边看别人采耳的张先生突然察觉到一个身着蓝色外衣的男子一直在他身边转,时不时还有肢体接触。顿觉不妙的张先生一摸自己的上衣口袋,才发现钱和银行卡都不见了,且上衣口袋也被划破了。


“他偷了我的钱,抓住他!”正当得手的蓝衣男子想开溜时,张先生一声大吼,周围群众便迅速将蓝衣男子围了起来,并合力将其扭送进到了甘宁派出所。


经查,该犯罪嫌疑人叫李某某,曾经有过盗窃前科,当天共窃得人民币617元以及3张银行卡。



审讯中,李某某对其当天早上在农贸市场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李某某供述,这次为了寻找适合“下手”的地点,他事先前往万州西山车站向大巴车驾驶员打听起了各个乡镇的赶场时间,当得知当天是甘宁镇凉风场的赶场天时,他便携带着事先购买的作案工具乘车朝着目的地出发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其所窃财物也已全部返还给了受害人张先生。


赶场赶集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财不外漏”,不带贵重物品逛街、赶集;

二是自己的东西自己保管好、出门不离视线;

三是拥挤的地方要格外小心,少凑热闹少是非。

一旦发现被盗要及时报警,并尽量提供可疑人员的有关情况,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


来源:万州公安


责编:申杨帆

编辑:沈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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