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
有人找你买一张银行卡
你会不会碍于情面
或者顺手帮忙
将自己的银行卡卖出去呢?
目前
青年人已成为“帮信罪”的主体
逐梦青春变成逐利青春
大好青年变成“涉案青年”
那么
究竟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与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联系紧密。
生活中
有哪些行为构成帮信罪?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登录特定平台为网络犯罪团伙提供转账帮助从而将赃款“洗白”的行为。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通过架设虚拟拨号设备(VOIP、GOIP、多卡宝、络漫宝等)、开发网络程序、制作运营网站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
大量“帮信罪”案件表明,
参与者以青年、低收入、
无固定工作人员为主,
甚至出现了不少在校生涉案的情形,
对他们的人生留下巨大的影响。
他们都说
“我只是想帮个忙”
“我只是干个兼职”
“我以为这和我没关系”
接着都会加上一句
“没想到会犯罪”
只要你将手机卡、银行卡等
交给他人,轻松“快钱”到账
真有这好事?
注意!千万不要相信!
否则你会沦为
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帮凶!
受“不明人员”鼓动诱惑,批量拨打诈骗电话、群发诈骗短信或添加微信、QQ好友。无论是否获得报酬,都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年轻人特别是学生群体在网上找兼职时务必擦亮眼睛,特别要警惕邀请进群、动动手指就可获得报酬的情况。切莫为了“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110,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来源 | 驻马店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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