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知识产权“知”多少?⑤

政务   2024-11-20 16:42   河南  

什么是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因专利侵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居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上述纠纷进行裁处的行为。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有什么优势?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特点,有利于促成专利侵权纠纷的快速解决,发挥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的管辖规定有哪些?

(一)级别管辖


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所称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专利纠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负责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1.当事人一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
2.被请求人所在地不在本省同一个设区的市的;
3.重大、复杂或者有较大影响的。

各市、县(市、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二)地域管辖


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案件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请求人仅对被控侵权产品制造者提出处理请求,未对销售者提出处理请求,且被控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管辖权。


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等网络销售发生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侵权纠纷的,由被请求人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请求人住所地的,请求人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所需材料有哪些?

1.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请求书应当由请求人签名或盖章,并记载以下内容:


(1)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有委托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2)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3)请求处理的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2.请求人和被请求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公民(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或其它法律证明文件;法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出示原件);被请求人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受专利权人委托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案件,还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有关专利权的证明文件。专利证书、专利公告文件、专利登记簿副本、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副本等。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同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检索报告。

4.专利权受到侵犯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提交原件核对。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流程是什么?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如何结案?

根据案件处理结果,结案形式包括:


(1)作出行政裁决,发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书》,终止行政处理程序;

(2)调解结案,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作出《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协议书》,终止行政处理程序;

(3)撤销该案件,发出《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决定书》,终止行政处理程序。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如何执行?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案件行政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裁决一经作出即生效。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则上不停止行政裁决的执行。


当事人自愿履行行政裁决的,应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合议组可以指定2名成员现场监督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制作执行笔录。执行笔录应当由在场当事人和在场执法人员签名。




来源 | 山东市场监管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获得更多法律服务

驻马店市司法局

微信号 :zmdsfjpf

投稿邮箱:zmdsfjxjk@163.com



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转载内容不代表本局观点

驻马店司法局普法在线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真实性原则,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