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贵州省金沙县兴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沙土镇渝南(露天)煤矿
停产整顿的公告
金沙县沙土镇渝南(露天)煤矿(以下简称“渝南煤矿”)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条重大事故隐患。经金沙县能源局依法立案调查,发现渝南煤矿存在一条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
2024年12月3日,金沙县能源局依法对渝南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天(2024年12月3日12时至2024年12月6日12时)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4号)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金沙县能源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