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10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7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分别为肃北县、阿克塞县、敦煌市、玉门市、肃州区、金塔县、瓜州县。与上年同期相比,敦煌市、阿克塞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肃北县环境空气质量下滑。
10月,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阿克塞县下降8.9%、敦煌市下降2%,肃州区上升5.5%、金塔县上升8.2%、肃北县上升12.5%、瓜州县上升14.1%、玉门市上升18.3%;全市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阿克塞县下降19%、敦煌市下降10%、玉门市下降3.6%,金塔县上升3.8%、肃州区上升4.8%、肃北县上升5.3%、瓜州县上升16.7%。
10月,全市气态因子月均浓度分别为:二氧化硫(SO2)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1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0.7毫克/立方米,臭氧(O3)108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10月,玉门市、肃北县、阿克塞县优良天数同比增加,肃州区、金塔县、瓜州县、敦煌市优良天数同比减少。其中,玉门市、肃北县、阿克塞县各增加1天,敦煌市减少1天,肃州区减少3天,金塔县、瓜州县各减少4天。
来源:《酒泉日报》
记者:边世文 通讯员:赵永乐
编辑:李月辰帆 审核:王锐仁
终审:李爱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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