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斗城惊雷”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
蓬溪县人民法院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对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不申报、虚假申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财产等行为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对万亚萍等40名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正告上述40名预拘留被执行人于2025年1月19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构成犯罪的,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蓬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执行线索,本院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地址:蓬溪县赤城镇映山街98号蓬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举报电话:0825-5470110。
特此公告。
附: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
来源:蓬溪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