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公告

民生   2024-09-16 16:07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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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 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方案》(甘民发〔2024〕80号)和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夏州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方案》(临州民发〔2024〕63号)有关要求,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就我县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对其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进行补贴,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补贴对象

常住临夏县、有居家适老改造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

三、补贴原则

(一)需求导向。坚持老年人居家适老化需要什么、改造什么,优先考虑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的改造需求。

(二)自愿申请。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不搞硬性摊派。

(三)一户一补。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只能申报一次。由适老化改造房屋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县民政局复核确定后,报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四)先改先补。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改造质量,根据申领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四、补贴范围

各乡镇应参考《临夏州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指导目录》附件1,指导辖区内老年人进行购置和改造。超出目录范围的物品和材料购置费、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装修费和人工费等不予补贴。

五、补贴标准

购置补贴清单范围内的物品和材料,特困和低保老年人家庭按照购置总价75%进行补贴,其他老年人家庭按照购置总价的70%进行补贴,每户只能补贴一次。户内有1名老年人,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户内有2名老年人,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户内有3名及以上老年人,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六、补贴时限

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对在此期间内购置的物品和材料予以补贴。若补贴资金支付进度快,则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七、补贴流程

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线上通过“甘快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甘快办”小程序进行,线下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老年人家庭可根据实际任选一种。

(一)购置改造。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自主选择销售信誉好、质量有保证、价格可承受的供货商,购置本县发布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清单》范围内的物品和材料,并索要购置物品清单、支付凭证及发票,对购置的物品和材料进行拍照(显示时间)。自主选择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承接方,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并拍摄改造前后的照片(显示时间)。

(二)申请补贴。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后,线上通过“甘快办”、线下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以下材料:老年人身份证、户口簿、《甘肃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申请表》、购置物品材料的支付凭证和发票、购置改造时拍摄的照片、申请补贴承诺书。

(三)核对拨付。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件后,会同村对老年人家庭信息、发票和支付凭证、物品和材料实际购买情况等进行现场核查,看是否在补贴对象、补贴清单、补贴时限范围之内,并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对申请内容进行复核,并出具审批意见。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或申请人确定的相关银行账户;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拨付,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来源:临夏县民政局


  • 编    辑:高自凡

  • 责   编:王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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