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经济区第一届运动会游泳比赛
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
二、主办单位
江苏省体育局、山东省体育局、河南省体育局、安徽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徐州市人民政府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地点:徐州奥体中心游泳跳水馆
五、参赛单位
淮海经济区各市为单位组队
六、竞赛组别、项目和报名方式
(一)竞赛组别
15-16岁组:限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13-14岁组:限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11-12岁组:限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者。
9-10岁组:限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竞赛项目
1. 15-16岁组:(12项)
男、女100米自由泳;男、女100米蝶泳;男、女100米仰泳;男、女100米蛙泳;男、女200米个人混合泳;男、女400米自由泳。
2. 13 -14岁组:(16项)
男、女100米自由泳;男、女100米蝶泳;男、女100米仰泳;男、女100米蛙泳;男、女200米个人混合泳;男、女400米自由泳;男、女4×1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100米混合泳接力。
3. 11-12岁组:(24项)
男、女100米自由泳;男、女200米自由泳;男、女100米蝶泳;男、女200米蝶泳;男、女100米仰泳;男、女200米仰泳;男、女100米蛙泳;男、女200米蛙泳;男、女200米个人混合泳;男、女400米自由泳;男、女4×1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100米混合泳接力。
4. 9-10岁组:(28项)
男、女50米自由泳;男、女100米自由泳;男、女50米蝶泳;男、女100米蝶泳;男、女50米仰泳;男、女100米仰泳;男、女50米蛙泳;男、女100米蛙泳;男、女200米个人混合泳;男、女400米自由泳;男、女4×1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10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报名方式
本次比赛采用华创运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s://swim.org.cn,请在赛事列表中找到本场赛事,登录报名即可(首次使用需要注册,具体报名要求见比赛规程);或微信登录华创运动小程序,扫码报名。报名过程中如遇系统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拨打咨询电话:022-23301616;技术咨询:刘老师 17627858152;商务咨询:毛老师13821548231。
七、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为具有所代表市的一年以上(含一年)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且在所代表市参加其省级注册并通过者。
(二)参赛运动员应提交近三个月内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检查体检报告书。有以下疾病患者或情况者不允许参赛:
1.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 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3. 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4. 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5. 参赛者及监护人要密切关注参赛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不适症状请立即停止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需提交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淮海经济区第一届运动会游泳比赛承诺书》、《淮海经济区第一届运动会游泳比赛自愿参赛声明》、《赛风赛纪和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
八、参加办法
(一)各市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运动员50人。
(二)凭二代身份证、所在单位省级注册证及完整学籍卡参赛。
(三)运动员需按照年龄组要求,不得越组报名;不得跨组别参加比赛。
(四)报名少于两个单位并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
(五)本次比赛以市为单位,不接受个人和社会俱乐部报名。
(六)9-10岁组运动员如未参加本省运动员注册,须提供运动员本人身份证及一年以上(含一年)学生学籍卡。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或单项协会最新审定《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设总团体,分别按各队男女运动员得分总和计算团体总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金牌多者列前。
(三)每人限报4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每项接力各参赛队限报一个队。
(四)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其比赛成绩并取消该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单项和团体比赛均录取前八名。获得前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前8名的颁发获奖证书。
(二)单项按9、7、6、5、4、3、2、1;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计算总团体分。报名不足八人(队)的项目按高限录取名次。
(三)不设并列名次,如成绩相同进行决名次赛。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 各参赛队报名表加盖所在市体育行政部门的公章以PDF格式和电子档于赛前20天发至邮箱:XXXXXX,联系人: ,电话: 。
2. 报名表一经寄出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
3. 参赛人员每人每天交食宿费120元,不足部分由赛区补贴。超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220元。
(二)报到
1. 报到时参赛运动员出具二代身份证、所在单位省级注册证、完整学籍卡、运动员体检报告、人身意外保险证明以及《淮海经济区第一届运动会游泳比赛承诺书》、《淮海经济区第一届运动会游泳比赛自愿参赛声明》、《赛风赛纪和兴奋剂承诺书》等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
2. 大会期间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其他费用自理。
3. 具体要求详见补充通知。
十二、本次比赛仲裁、裁判
1. 赛事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2.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