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哪吒杯”第二十三届中小学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河西区教育局 河西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河西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河西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三、竞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2024年11月23日
地点:河西区新梅江文体中心游泳馆
四、年龄分组及项目设置
(一)初中组:(2009.9.1-2012.8.31)
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二)小学组:
1、小学甲组:(五、六年级:2012.9.1-2014.8.31)
2、小学乙组:(三、四年级:2014.9.1-2016.8.31)
3、小学丙组:(一、二年级:2016.9.1-2018.8.31)
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100米混合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混合泳接力(各组项目相同)
五、参赛单位
以区各中小学学籍校为参赛单位。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本区中、小学正式学籍,且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所属学籍单位参加比赛。
(二)思想政治进步,品行端正,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院体检合格且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并符合竞赛规定的年龄组别。
(三)参赛单位须提供参赛运动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及保险公司负责。
(四)参赛运动员须填写《自愿参赛责任书及风险告知书》上交至所在学校留存。
(五)参报小学乙组、丙组的学生报名时须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近半年内的游泳视频且50m游泳成绩在1分30秒以内(关门成绩),方可报名,游泳视频(视频要求从跳台跳发开始起录)由学校留存;
2.近半年内的市级或区级游泳参赛获奖证书(要求证书中须含赛事主办方盖章及项目成绩)由学校留存。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要求
1.参赛单位须报领队1名;教练员、工作人员:最多可按运动员与教练员、工作人员10:1的比例报名。
2.参赛单位各组别限报一个接力队。
3.各组别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
4.每个参赛单位限报学生30人。
5.参赛运动员须持有①学籍卡②报名系统中下载临时参赛证进行检录,未提供者不能参赛;各领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持参赛证进入集结区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的带队教师须通过“华创运动”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swim.org.cn,请在赛事列表中找到本场赛事,登录报名即可(首次使用需要注册,具体报名要求见比赛规程);或微信登录华创运动小程序,扫码报名。报名过程中如遇系统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22-23301616;技术咨询:刘老师 17627858152;商务咨询:毛老师13821548231。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16:00—11月7日17:00(其中10月28日—11月3日位于报名阶段,11月4日9:00—11月7日17:00为正式报名阶段)
3.报名形式:本次比赛报名首先进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6:00至11月3日17:00,请登录报名系统,将所有运动员报名个人信息按要求填写完整并“提交预报名”,“提交预报名”先后次序与“正式报名”无关。预报名各代表队运动员报名上限为30人,预报名成功的运动员具有正式报名的准入资格,未在预报名名单中的运动员无正式报名资格。
注:如预报名总人数超出700人,将酌情调整正式报名各代表队人员报名上限人数。
“正式报名”将于2024年11月4日上午9:00启动,11月7日下午17:00截止,请登录报名系统后直接点击“代表队报名”为预报名成功的运动员完成正式报名报项,系统将根据提交时间进行“排队报名”处理(注意:“排队报名”仅针对运动员报名)。正式报名成功的代表队,请于11月7日17:00前根据规程要求完善工作人员报名并提交。
(三)报名审核
1.各参赛单位于2024年11月7日17:00前下载报名表盖章,连同赛事承诺书、学校统一出具参赛运动员的意外保险证明、学生学籍证明的盖章扫描件以(学校名称+参赛组别)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材料提供不完整不予参赛。
联系人:张 莉 13602026786
贾 宁 13512041922
邮箱:412920986@qq.com
2. 运动员在“华创运动”进行报名确认的参赛项目必须与平台上所报名参赛项目一致,否则将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
(四)领队会时间和地点
河西区“哪吒杯”第二十三届中小学游泳比赛拟定于2024年11月12日下午14: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河西区教育局A206会议室召开,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程。
(二)各项比赛均采用一次赛,采用半自动电子计时计分系统装置,同组成绩相同的以总裁判长判定为准,不同组,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
(三)各参赛单位负责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审查,经查实违反参赛资格相关规定者,个人项目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及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进行递补。
(四)本次大赛总裁判长、裁判员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选派。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组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颁发获奖证书。
(二)所设项目报名不足3人取消该项目比赛,不足三人可改项。
(三)团体名次按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在单项中得分之和排列,录取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四)为取得各年龄组别前8名的带队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同一名运动员所取得的多个成绩按一个确定)。
注:
①参赛单位所报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因个人能力原因未能完赛或与报名时的关门成绩悬殊较大,则取消该校1名教师的评优资格。
②参赛单位已报名运动员超出10%的弃权率,降低下一年度参报名赛指标人数。
十、其他
(一)因天气或突发事件原因无法进行比赛,组委会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二)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并公布实施。
附件1:《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
附件2:《参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