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辖区高速公路启用一批交管科信设备,依法采集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证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杭瑞高速K2043+460M(曲靖方向)
2、杭瑞高速K2013+300M(宣威方向)
3、杭瑞高速K1993+400M(曲靖方向)
4、威砚高速K279+130M(宣威段)
5、威砚高速K273+800M(宣威段)
6、威砚高速K272+100M(宣威段、竹园隧道)
7、威砚高速K294(宣威段、茂宗隧道)
1、超速行驶
2、违法变道
3、违法停车
4、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5、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6、驾车时抽烟、接打电话
7、驾驶未按规定检审车辆上路行驶
2025年1月20日0时起
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10日
宣威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宣威公安交警
编辑|吕薄林 责编|徐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