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减免通知!

民生   2025-01-18 11:01   山西  

为深化殡葬改革,扩大惠民殡葬政策覆盖面,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决定减免全县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一)具有左权县户籍、死亡后选择火化的居民;

(二)在左权县常住、死亡后选择火化的居民;

(三)经县公安部门出具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

二、减免项目-------------------------

(一)遗体接运费(含运尸费、抬尸费、普通纸棺和消毒费);

(二)遗体火化费(平板炉火化);

(三)3天内遗体冷藏费;

(四)骨灰寄存费(寄存1年);

(五)价值200元以内骨灰盒。

三、减免标准

减免标准按照《左权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左权县民政局 左权县财政局关于左权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左发改价字〔2024〕1号)文件确定的价格标准执行,超出减免项目标准的费用或选用其他非基本服务项目,费用自理。

火化无名尸体产生的各项殡葬费用免收。

四、办理程序 

(一)具有左权县常住户籍、在左权县殡仪馆火化的,经办人可直接在殡仪馆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并持以下材料到县殡仪馆申请办理有关事项:

1.《左权县减免全县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申请表》;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减免对象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卫生机构、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

(二)具有左权县常住户籍、在外地死亡后火化,

符合减免规定的费用先由经办人支付,在6个月内(以殡仪馆开具的发票日期为准)到县民政局报销,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左权县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报销申请表》;

2.减免对象户口簿(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火化证原件和复印件;

5.火化制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报销标准与左权县减免项目、标准一致;发票金额不超过左权县免费项目标准的,按实际支付费用报销。在火化地已享受了惠民减免政策的,已享受的减免项目不再予以报销。

(三)县殡仪馆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对无名尸体火化产生的费用据实申报,经县民政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核定拨付。

左权县民政局

2025年1月15日

来源:左权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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