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由县营商环境局财务与费管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聘。确定拟聘人员后,由县营商环境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营商环境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档案。
(三)资格审查。由县营商环境局财务与费管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聘。确定拟聘人员后,由县营商环境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营商环境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