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是某某摄影工作室的,你现在是否有拍摄孕期照、满月照的需求,我们现在有活动……
明明没有在相关商家处
登记个人信息
上海众多新生儿妈妈
📞却收到了这样的推销电话
近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办理了一起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
月嫂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售卖产妇信息
上海静安区检察院介绍,涉案公司承包上海部分医院产房月嫂服务业务,王某某则是涉案公司派驻在医院的文员,负责登记母婴信息等工作。
2020年7月,经营摄影工作室的邹某某到某区中心医院拓展新生婴儿摄影业务,就在这里,他偶然搭识王某某。邹某某在了解王某某的工作后,与王某某商议,从其手中购买掌握的部分在院产妇相关信息,包括婴儿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在利益诱惑下,王某某欣然同意。
然而,王某某并不满足于此,她又拉拢涉案公司的总文员刘某某,因为刘某某手中还掌握其他医院内月嫂业务汇总的产妇信息。王某某说服刘某某将这些信息转发给自己,刘某某在利益驱使下,也加入了这场非法交易。
就这样
他们三人形成了一个
信息贩卖链条
邹某某不断从王某某处获取大量产妇信息,用于推销自己的新生婴儿摄影业务,王某某则在中间赚取丰厚利润,同时还将部分利润分给了刘某某。直到2023年6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公安分局接到线索举报,该案遂案发。
提起公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4年5月10日
该案移送至
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补充侦查,最终查明2020年7月至2023年7月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为牟利,单独或者利用刘某某非法获取涉案公司在提供服务期间登记的母婴信息,将上述信息出售给邹某某(另案处理)用于推销新生儿摄影业务,后邹某某向王某某支付钱款共计31万余元,王某某将其中16万余元转给刘某某。现查明,王某某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达3.9万余条,刘某某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达3.8万余条。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刘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收集到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出售信息条数、违法所得金额超过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标准10倍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王某某、刘某某侵害众多个人权益,并且这些个人信息涉及对象特殊,导致众多新生儿妈妈遭受电话推销骚扰,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静安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检察官表示,这类案件性质特殊,公民个人维权成本高、难度大,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最为适当。
10月28日
静安区检察院
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对被告人
王某某、刘某某提起公诉
此外,检察机关还提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二人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永久性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来源:东方网综合新闻坊、静安检察、澎湃新闻
编辑:夏小夏、俊俊
审稿:钱程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