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待区级审核通过后在线导出并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于12月9日前报送至注册地街镇园区、区属公司。
各街镇园区、区属公司联系人名单
纸质材料(仅提交在线打印的申请表,佐证材料不提交)左侧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封面、骑缝、真实性处盖公章,真实性处法人签字)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三、工作要求
(一)各属地单位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各属地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三)时间要求:各属地单位应于2024
年12月16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1 word版、相关盖章PDF版可适当延后)及《2024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报送至区经委。
来源:上海宝山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确保立项,获得扶持资金。
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直招企业入驻,签订扶持协议,落实企业退税,安排人才落户,土地厂房免租。鼓励人才创业,0元注册公司,免费提供地址,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
点击下方标题,获取当前申报项目
2024年度上海市市级设计创新中心认定和复核(11月22日)
上海市2024年度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11月30日)
2024年上海市(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12月20日)
2024年度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西片国际级消费集聚区建设的支持政策(12月31日)
2024年度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国际会展之都承载地建设的支持政策(12月31日)
浦东新区2025年度第二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功能提升类储备项目(11月29日)
浦东新区2024年(第四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12月20日)
浦东新区2024年(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12月20日)
黄浦区2024年度区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11月29日)
青浦区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4版)(11月30日)
青浦区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第四批)(12月12日)
青浦区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第四批)(12月12日)
青浦区2024年度百强优秀企业”“青浦区优秀平台企业”(12月13日)
奉贤区2024年(第四批)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12月13日)
奉贤区2024年(第四批)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12月13日)
普陀区2024年(第四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12月6日)
临港新片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11月30日)
临港新片区2024年促进前沿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和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专项
闵行区2024年度生物医药产业专项政策(第二批)(12月4日)
闵行区2024年(第四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12月18日)
闵行区2024年(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12月18日)
徐汇区2024年(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12月20日)
金山区2024年度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区级知识产权类(11月22日)
金山区2024年度(第四批)市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12月10日)
产业政策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