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从11月1日起,正式将13个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不设起付标准和乙类先行自付比例,直接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为何纳入?患者有需求、临床有需要、基金能承受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22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17个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2023年6月,国家医保局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为各地制定政策提供了指导。
在上述基础上,四川省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考虑患者需求、临床实际及基金承受能力,今年9月,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试行)的通知》,明确提出全省新增17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停用原有的B超下采卵术、经腹腔镜取卵术等24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记者采访中获悉,此次全省新增的17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有13个被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这些医疗服务项目分别是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培养-囊胚培养(加收)、胚胎移植、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加收)、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人工授精、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取精术-显微镜下操作(加收)、单精子注射、单精子注射-卵子激活(加收)。
如何实施?医保支付政策明确
10月29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同时公布了《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和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表》。
在具体医保支付政策方面,参保人员使用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和乙类先行自付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计入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占用门诊统筹限额,不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险支付范围。
“以‘取卵术’为例,在三甲公立医疗机构,试行价格为1596元/次,职工医保可报销1117.2元,自付仅需478.8元;居民医保则可报销798元,自付798元,患者费用负担可显著减轻。”市医疗保障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说。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同时提醒市民,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不孕不育(含辅助生殖类治疗)过程中,患者使用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及其他医疗服务项目,均按当地医保政策执行,且相关的医保支付每人终身限定支付2次。
来源 | 南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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