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实现,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
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13份。凡提供公告所示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公告所示的悬赏奖金。两人以上提供财产线索的,法院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对先提供的兑现奖金;联名提供的均分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17-8318255。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转载,共同监督,在找人找财产工作上,助法院执行工作“一臂之力”,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如有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或发布执行悬赏公告需求的申请人,可至营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或拨打0817-8318255向工作人员反馈。
来源 | 营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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