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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发布推动园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不断提升各类开发区和园区承载力、引领力和竞争力,着力打造新疆特色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强劲引擎和重要阵地。
推动园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围绕培育提升园区产业集群、提升园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扩大园区高水平开放、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加强园区人才培育和引进等方面,聚焦“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园区(开发区)活力和内生动力。
其中,在培育提升园区产业集群方面,新疆绘制产业链图谱,培育引进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带动效应强的龙头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和产业集群“群主”企业,创建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到“十四五”末建成25个工业总产值超百亿元园区(开发区)。对2023—2025年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提升园区(开发区)科技创新能力方面,新疆落实新疆人才发展基金相关政策,增强重点产业、关键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园区(开发区)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国家和自治区级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
同时,新疆实施重点园区引才育才计划,培养引进一批带项目的创新团队和产业人才,力争2025年底前引进产业创新团队100个、产业人才200名,辐射带动培养本地人才500名。开展园区(开发区)管理“小组团”示范推广,增强园区(开发区)管理运营能力和人才集聚,力争2025年底前引进“小组团”团队20个。鼓励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精准对接园区(开发区)企业人力资源需求,推动产业人才培养。(文/马伊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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