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河南省“三农”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对河南乡村振兴提出的具体要求,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锚定“两个确保”、全面实施“十大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着力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河南省乡村经济稳步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乡村环境整治稳步提升,乡风文明有力推进,基层治理更加健全,乡村全面振兴正稳步推进。
在国家统计局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中,河南省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总指数为68.8,在全国排名第14位。分领域来看:综合发展指数56.3,产业兴旺指数62.1,生态宜居指数86.6,乡风文明指数88.0,治理有效指数66.3,生活富裕指数68.3。
分区域来看:在39个涉农市辖区中,有10个市辖区的发展总指数高于全国市辖区发展总指数;在21个县级市中,有9个县级市的发展总指数高于全国县级市发展总指数,其中义马市、巩义市、长垣市位列全国前一百名;在82个县中,有67个县的发展总指数高于全国县发展总指数,其中临颍县、中牟县位列全国前一百名。
乡村综合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河南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河南乡村经济总量稳步攀升。在国家统计局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中,县、县级市、涉农区综合发展指数较高的分别为中牟县、栾川县、新安县;新郑市、巩义市、新密市;管城回族区、召陵区、洛龙区。
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500亿元的县(县级市、涉农区)有23个,前三位为:管城回族区、新郑市、中牟县。河南省县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2642亿元,同比增长2.4%。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89.0%,彰显了县域经济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河南省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2023年,河南省县域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822亿元,占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62.5%,其中超过50亿元的县(县级市、涉农区)有9个,前三位为:新郑市、建安区、巩义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为6227亿元,占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56.3%。县域财政收支稳中求进,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保障。
乡村产业持续提质增效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河南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在持续发展优势特色农业的基础上,依托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强县富民产业,推动农业全产业延链强链。乡村产业发展稳定向好,略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国家统计局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中,县、县级市、涉农区产业兴旺指数较高的分别为:西华县、正阳县、郸城县;永城市、邓州市、辉县市;祥符区、淮阳区、平桥区。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23年,河南省县域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5265亿元、20680亿元、26698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由2022年的11.1:39.2:49.7调整为10.0:39.3:50.7。
产业融合持续推进。2023年,河南省县域农业产业园区达到990个,同比增加123个;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总额达到4413亿元,同比增长18.9%,占县域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022年的39.2%增长至43.7%。在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中的4.7万个村(涉农社区)中,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户数达到2.6万户,同比增长27.5%。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加快。2023年,河南省县域家庭农场总数达到19.6万个,同比增长39.0%;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6.5万个,同比增长35.0%。河南省乡镇(涉农街道)共有农业企业2.5万个,同比增加614个。河南省村(涉农社区)有实际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6.6万个,同比增长2.3%。
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2022年的62.4%提升至64.9%。2023年,河南省县域“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3万个,同比增长18.3%。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平均值由2022年的91.3%提高到2023年的92.0%。
乡村建设不断推进
河南省大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农民生活便捷程度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在国家统计局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中,县、县级市、涉农区生态宜居指数较高的分别为:武陟县、新乡县、中牟县;义马市、巩义市、孟州市;管城回族区、卫滨区、惠济区。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河南省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村庄清洁等行动,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2023年,河南省县域农膜回收率平均值为93.4%,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值为93.1%,同比均增长0.8个百分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平均值达到92.5%,与2022年基本持平。河南村(涉农社区)中,89.9%的村民小组实现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68.6%的村实现了垃圾分类,80.8%的村有公共厕所,68.8%的农户使用卫生厕所,同比分别增长2.5、17.0、4.0、4.7个百分点。
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2023年河南村(涉农社区)常住农户中,91.0%的农户用上了自来水,49.2%的农户接通了互联网,41.0%的村民小组中通天然气,89.8%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同比分别增长0.4、5.3、4.4、0.1个百分点。5G通达率达到90.5%。乡镇(涉农街道)中,通三级及以上公路乡镇的占比达到95.1%,县域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达到了100%。
乡风文明建设不断推进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保障。河南省高度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守正创新,弘扬良好风尚,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在国家统计局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中,县、县级市、涉农区乡风文明指数较高的分别为:新乡县、渑池县、台前县;巩义市、新郑市、义马市;华龙区、牧野区、凤泉区。
乡风文明建设不断推进,文明新风已吹入广袤农村。2023年,河南省村(涉农社)中,有408个国家级文明村,1197个省级文明村,4673个市级文明村,17989个县级文明村,占比分别达到0.8%、2.5%、9.6%、38.4%。县级及以上的文明家庭户数达到23.4万户,同比增长17.1%。89.3%的村(涉农社区)成立了村民议事会,76.6%建立了道德评议会,82.7%成立了禁毒禁赌会,91.6%成立了红白理事会。
2023年,河南深入实施乡村教育底部攻坚,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小学校的村(涉农社区)占比达到48.0%,有幼儿园、托儿所的占比达到45.6%。文化场馆建设不断完善,10.4%的乡镇有电影院,同比增长5.4个百分点;83.2%的乡镇有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和业余文化组织建设持续加强,97.5%的行政村建设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75.4%的行政村拥有农村业余文化组织,同比分别增长0.4、7.9个百分点。
农村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加强
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河南省全面提升乡镇领导班子抓乡村振兴能力,开展乡镇党政正职全覆盖培训和农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深化“五星”支部创建,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选育管用机制,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推行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认真落实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工作机制、挂牌和证明事项四个省级指导目录,减轻基层负担。在国家统计局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中,县、县级市、涉农区治理有效指数较高的分别为:栾川县、淅川县、武陟县;义马市、新密市、登封市;凤泉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
基层治理基础不断夯实,治理有效逐步实现。2023年,66.7%的村(涉农社区)建设有智慧综合管理服务平台;98.0%建设有村服务站,同比分别增长10.1、4.8个百分点。县级及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占比达到25.3%,同比增长8.5个百分点;88.9%的村(涉农社区)拥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同比增长12.4个百分点。县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占比达到23.0%。村干部作为乡村治理的主力军,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2023年,村党支部书记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27.0%,同比增长3.1个百分点。
乡村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近年来,河南多项举措持续推进乡村经济发展,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以市场为导向,加快调整农业结构,积极发展高质高效农业,促进农民经营增收。积极挖掘农业农村资源要素价值,扎实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稳步发展村集体企业,持续促进农民增收。不断拓展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促进农民财产增收。在国家统计局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中,县、县级市、涉农区生活富裕指数较高的分别为:临颍县、汝阳县、温县;义马市、巩义市、孟州市;管城回族区、源汇区、瀍河回族区。
乡村集体经济蓬勃发展,经营收入持续增长。2023年,河南村(涉农社区)共有22.3万个有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其中包含6467个村集体企业、2491个规模以上企业。全年村集体收入116.7亿元,其中,经营收入49.9亿元。村集体给本村居民的分红达到15.1亿元,平均每个村实现分红3.2万元。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消费能力持续提升。2023年,河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53元,同比增长7.3%,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01,比上年缩小0.0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638元,同比增长12.2%,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6个百分点。“钱袋子”鼓了,农民消费水平也有所提高。2023年,拥有家用汽车的户数占比达到42.6%,同比增长2.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