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严抓!宜昌通报3起典型案例

时事   2025-01-25 18:22   湖北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正值销售旺季,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会同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深入推进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非法违法行为,现公布3起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储存典型案例。


案例1

当阳市李某某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


基本事实:2023年11月中旬,经营者李某某(个体工商户)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情况下,分别在荆门市沙洋县十里铺镇、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购进1057件烟花爆竹制品储存于其废旧猪栏屋里用于销售。2024年6月19日,当阳市公安局将李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当阳市应急管理局。


处理情况:目前,当阳市公安局已对李某某给予行政拘留9日的行政处罚。当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作出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收缴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案例2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李某某超量储存烟花爆竹案


基本事实:2024年7月16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县李某某经营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内存放的烟花爆竹产品超过经营(零售)许可核定载量,经查,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载量为70箱,现场清点实际储存量为104箱,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载量34箱。


处理情况:目前,超量的烟花爆竹已被转移至合规仓库,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李某某处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某某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


基本事实:2025年1月20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公安局在龙舟坪镇潘家塘71号龙某某经营商铺门口查获烟花爆竹60余件。经调查问询,龙某某私自从恩施用面包车运输烟花爆竹到长阳并存储在其商铺中。


处理情况:目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对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已进行扣押,以涉嫌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罪对龙某某予以行政立案。






安全提示


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携手共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 | 三峡日报

记者 | 何冠英

通讯员 | 王申

编辑 | 张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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