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资助
与爱同行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为扎实做好2024年秋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家长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使国家资助深入人心,让每个需要帮助的幼儿家庭得到帮助,同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儿童给予精准资助,做到“应助尽助”,现将资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 一) 特殊群体。
主要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残疾儿女等, 学校应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 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对非特殊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学校要从客观实际出发,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统一标准和尺度,公平、公正开展认定工作.主要依据以下因素进行认定: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家庭及成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3.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资助内容
1、政府资助
对在园建档立卡家庭幼儿、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孤儿、残疾幼儿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
2、园内资助
根据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使用幼儿园按事业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校内资助金予以资助。
申请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认定程序一般提前告知、家长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等程序等环节。
1、提前告知
学校通过家长会、发放告知书、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发放《铜官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家长申请
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3、学校认定
学校根据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综合考虑幼儿的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学校可采取信息比对、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4、结果公示
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及时撤销公示信息。公示时,严禁涉及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不得将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5、建档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保存。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请您在9月20日前,按照资助要求在班级教师处办理申请。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幼儿园或班级教师联系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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