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双鞋去年已经发现它断底了,但是没舍得扔,原因有多个,其中一个就是——物尽其用。
那时,它还不像现在这样子,比现在相对好一些。
去年闺蜜看到这鞋子时说,扔了吧!万一你哪天步行上班,它路上掉底儿,你就抓瞎了。
我笑着摇摇头,说,不,我要榨干它的能量,挖掘它的潜力,多穿一天,它的作用就发挥得更彻底一些。
那感觉,似乎更像是一种博弈,我和它的较量。至于较量什么,我也说不清。
当然,也掺杂着一些舍不得,因为它的鞋底坏了,但它的鞋面还完好无损。我也曾想过找修鞋的师傅给它换个鞋底。正好家里有一双十厘米的恨天高,因为太高,很少穿它,便用它做个实验,如果换底成功,这双也就跟着换了。结果师傅信誓旦旦保证后的结果是——面目全非。那双鞋最后扔了,这双鞋也随之打消了换底儿的念头。
就这样又穿了一年。前两天穿着感觉不太对劲,翻转一看,看来是真的该扔了。一是真的不适合冬天穿,透风;二是怕踩到什么,把脚扎伤。这不是凭空想像,是真的有过这样的经历。
那时,她还在。那天,并不是这双鞋。早晨出去遛弯回来,走到巷子口时突然脚底疼了一下,抬脚一看,一颗钉子插进了鞋底,扎进了脚里。没有丝毫犹豫,一把拔了下来,是一颗带螺纹的钉子。扔掉钉子,下意识拨打了她的电话。彼时,她正在公园打太极,关掉电话,回家拿了火罐便来了。速度很快,我未久等。
她来后,用火罐拔了伤处,拔出一些血。她说,应该没事了,不用打破伤风。
现在,若是再扎了脚,那个熟悉的号码再也打不通。所以,这鞋子是不能再穿了。
有了这样的念头,丢之前把它打理干净,刷了鞋油后,放在那里,却又迟迟没有行动。
之所以和它恋恋不舍,除了我的消费习惯,还有另外一层原因,这双鞋是从她的店里买的,每天早晨穿它时,脑海里总会一刹那飘回过去,像是与她见面。睹物思人,它是媒介。如果扔掉了它,我和她的千丝百牵,又会斩断三分。
与其说是我不舍它,不如说是我怀念她。
就那样,它摆在那里,不再穿,但每次穿鞋脱鞋,都要看上两眼。这样又过了些时日,终于在某一个周末收拾整理房间时,把她装进了袋子里,隔日早晨上班时,把它拎了出去。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就此,完成了一段断舍离,一段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