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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酒驾醉驾风险突出,运城交警严查酒驾
守好岁末“安全关”
记者 樊朋展 刘凯华
“我走小路,肯定不会有交警查”“就喝了一点,也没上脸,没事的”“喝的不多,路也不远,一两步的事”……
每一例酒驾的背后,都是“心存侥幸”。对于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运城交警坚决零容忍。
临近岁末年初,年会聚会增多,酒驾醉驾肇事风险更加突出。数据显示,2024年12月份以来,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醉驾532起。
从另一份近期的事故认定原因看,酒驾醉驾、超速行驶、未让优先方先行、在同车道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连日来,我市各县(市、区)各级交警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行动期间,全市各级交警根据警力科学安排勤务,做到天天有检查,同时,整治时间向全时段延伸,推进酒驾治理工作常态化,积极打压遏制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空间,切实掀起严整严治酒驾醉驾强大声势。
日前,临猗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经调查,该驾驶人张某5个月前刚因醉驾被处罚。
2024年12月17日22时10分许,该大队民警巡逻至三赵线泥坡村口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行驶异常,便立即叫停检查,对驾驶人张某做了呼气酒精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其涉嫌醉驾,且提供不出相应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便将张某带回大队调查处理,并采集血样进一步化验。
后经化验,张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34.51mg/100ml,确定达到醉驾标准。据张某供述,当晚与三名好友在村口某饭店吃饭时,喝了些白酒,想着离家不远,一脚油门就到了,便心存侥幸独自驾车回家。民警同时查明,张某2024年7月19日,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罚,C1驾驶证同时被吊销。目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张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因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还将受到罚款2000元处理。
2024年12月19日23时41分许,夏县交警大队巡警中队民警巡逻至夏县财政局附近路段时,发现驾驶人柴某存在酒驾嫌疑,遂将其拦截检查。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柴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3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将柴某带至夏县人民医院采集血液样本,后经鉴定,他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42.42mg/100ml。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柴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经询问,柴某称晚饭和朋友在饭店吃饭时喝了几杯白酒,聚餐结束后,他认为自己没有喝多,意识还算清醒,完全有能力开车回家,不料途中遇到交警查酒驾,自己万分后悔,表示一定谨记这次教训,酒后再也不驾车了。
运城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绝酒驾,平安回家,切莫心存侥幸。
此外,运城交警还特别提醒广大驾驶人,需要注意“隔夜醉”的危害。由于每个人的身体差异,对酒精的消解程度不同,驾驶人饮酒后第二天即便自我感觉已经清醒,体内仍可能残留未完全消解的酒精。因此,建议驾驶人在饮酒后的第二天最好不要驾车,避免因“隔夜醉”导致违法行为被追责。
记者感言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了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在违法的边缘来回试探。
通过对酒驾的当事人被查处后的反应和感受来看,不少“酒司机”被警察拦下来那一刻,都能够积极配合交警,承认自身酒驾事实,并用“懊恼、羞愧、后怕”来解释当时的感受。
“很后悔,被查处之后几个晚上都睡不着觉,十几年了,从来没有因为违反交规接受这种处罚。”13年驾龄的陈先生2024年11月在盐湖区因酒驾被查,在面对儿子的指责时,他懊恼的同时也深感羞愧。
当然,还有部分“酒司机”后怕则主要源于担心体内酒精测试可能达到“醉驾入刑”的标准。“出了这件事,我一直在反思,我家人、朋友怎么看我,同事怎么看我?”欧洲杯期间酒驾被查后,冯某告诉记者,酒驾行为让他付出了高昂成本,以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他来说,像是一个口号,现在对他来说则是不能触碰的“底线”。
记者 刘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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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责编:赵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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