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士,租房者约占总人口的60%。
房屋租赁法修订案的目的是什么?
新法规赋予房东更多反对租客转租的权利。要转租房屋或任何其他场所,租户需要获得房东的书面同意,并有义务将任何变动通知房东。
如果转租期限超过两年,或者承租人未充分告知房东,房东可以拒绝转租。如果转租条件过于苛刻或房东认为转租存在重大弊端,房东也可提出异议。这得注意的一点是:新法并未写明房东拒绝转租的理由。法律上,将具体案例具体审理。
法律修订案有怎样的预想?
当业主出售出租状态的房产时,当前的租赁合同将传递给新业主。目前,新业主可以提前(在下一个法定解租期限之前)终止相关住宅或商业用房的租约,前提是新房东能证明自己对此处房产有具体且迫切的使用需求。
在房东和租客意见不一的情况下,诉讼程序可能持续数年。在提交给选民的草案中,“迫切使用需求”的描述被“重大且当前的使用需求”所取代-之所以调整措辞是参考了联邦法院对原文本“有待加强客观评估”的意见。
谁支持这一法律修定,为什么?
为何要进行公投?
租户维权协会(Asloca)则认为法律修订案是“地产游说团体”对租客利益的攻击,因此该协会收集到必要的签名,发起了复决。
在议会辩论期间,该协会主席卡Carlo Sommaruga认为改革没有满足任何需求,而只会使房客和房东之间的关系复杂化。联邦委员会原也认为没有必要修改法律,因现有规则已经足够。不过,鉴于政治权利法,政府对这项由议会多数通过的法案还是持支持态度。
以左翼和工会为首的反对阵营认为,法律修订按将削弱对租户的保护,尤其是针对不公平解约的保护机制。房东将更轻而易举地终止租约,新法将赋予他们过多的回旋空间-无论是接受还是拒绝转租的情况。
瑞士大学生联合会也站队反对阵营,认为双重改革将“极大地恶化大学生的(租房)条件”。
租户维权协会认为,由于利率较低,近年来房租本应下降。但事实恰恰相反,瑞士租户群体也因此损失了数十亿美元。该协会表示:“出租者享受着不菲回报,其租金涨幅远高于授权上限,而这种情况在变换租客时尤其常见。”
说白了,反对方指责业主方试图简化终止租约的程序,以便利用住房短缺的背景,以极高的价格重新出租。他们还认为,这有可能加剧房屋租赁领域的投机行为。
改革是否会影响海外瑞士人?
瑞士的租户在(因工作、学习或其他原因)需出国逗留的情况下,如果希望转租住房以免终止租约,其转租期限最长为两年。在此之后,他们可以与房东达商议,以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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