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乌兰察布市基金监管百日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市区两级医保部门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强有力震慑。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以下9家医药机构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协议,3家医疗机构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协议,3家医疗机构依据协议解除医保协议。协议解除后,15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关系不再存续,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欢迎广大参保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474-8209232。
来源 / 集宁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