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石河子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汽车   2024-09-12 22:11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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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八师民政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67 号)精神,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持续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和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按照兵团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关于提高兵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兵民政发〔2024〕22号)中的补贴标准,结合师市实际,现对师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做如下调整:

一、提高“两项补贴”标准

师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 2021年的不低于110元/人/月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20元/人/月标准。

二、经费来源

残疾人“两项补贴”按照“分级预算,分级负担”的管理原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纳入师市财政预算。

三、执行时间

此次调整提高后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四、补发要求

1.此次补发按照每月实际在册人员补发资金;死亡人员不再补发。

2.要严格按照“一卡通”系统要求进行发放,禁止通过其他银行卡发放。

五、工作要求

此次提高“两项补贴”标准,是师市党委对困难残疾人群体的关心关爱,是有效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各单位要通力协作,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事宜顺利实施。依托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加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严格审批程序,精准认定补贴对象,做好主动服务,进一步加强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工作,做到应补尽补,应退进退。统筹用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严防资金的挤占挪用。

师市民政局 师市财政局 师市残联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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