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实施涪陵区园地、
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
通 知
涪陵规资发〔2024〕5号
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重庆市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2〕447号)、《关于做好2023年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3〕126号)等要求,为加快完善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涪陵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作为法定公示地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管理城乡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认真执行。
二、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将根据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市场需要,适时调整更新。
附件:1.涪陵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表
2.涪陵区园地、林地、草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图
3.涪陵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说明
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外,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