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蜜蜂”事件疑云重重!律师:上网曝光学生涉嫌侵权

民生   2024-11-19 22:18   湖北  



近日,IP为甘肃的老师在短视频平台上传了一则给上课爱说话的学生戴“小蜜蜂”,制止学生上课讲话的视频。视频发布后,引发网友热议。

图/网络视频截图
“小蜜蜂”是一种便携式扩音器,很多老师上课时怕学生听不清楚会在课堂上佩戴。有网友认为,老师的做法很高效,严格要求学生有利于其成长。也有一些网友表示质疑,认为方法是好方法,但未经监护人同意将孩子视频发到网上,“真的不妥”。


图/网友评论
11月17日,该老师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声称,自己已经迫于压力选择离职。视频中,老师表示,视频播放量过高,学生家长担心对孩子产生影响,自己第一时间下架视频,第二天到学校一直积极观察孩子的状态,但最终自己接到投诉,迫于各方压力,选择了离职。“

图/网络视频截图
11月19日,经视直播记者尝试联系该老师,对方尚未回应。该账号IP地址显示为甘肃,19日,记者联系上甘肃省教育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关注到这个视频,具体是不是甘肃学校的老师暂不能确定,相关处室正在调查。
另据上游新闻报道,11月18日,记者从邓老师称自己离职的视频中发现了一张原视频截图,有网友指认该视频与山东滕州一所小学戴“小蜜蜂”的视频有相似之处。该校工作人员回应:“这个跟我们没关系,(辞职老师)不是我们学校的。”
目前,尚不清楚这名老师是哪所学校的。
那么,老师将学生戴“小蜜蜂”视频上传至网络是否合适呢?对此,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兴剑分析,老师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是应尽的职责,给学生戴上“小蜜蜂”约束其上课讲话的坏习惯,也是比较可取的管理方式,但老师不应该将拍摄的视频上传至网络,这种行为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如果作品存在盈利的现象,可能还会侵犯其肖像权。“这种做法会给学生带来不利影响,尤其是该老师并没有对相关视频进行打码处理。”
吴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未成年人事项应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学生家长有权要求拍摄视频的老师及短视频平台下架相关视频。如果老师传播的视频给学生造成了不利影响,学生家长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其进行赔偿。”吴律师还建议,老师可以在社交平台上展示自己的工作状态,但视频中不应该出现学生的画面。
19日,该老师再次发视频回应此事。“由于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给家长和孩子带来了伤害,同时也给校方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在此我想对你们说一声对不起。”
来源:经视直播、上游新闻
记者:徐睿 实习记者:袁媛
编辑:赵瑾
责编:祁培、朱迪蓓、吴伟民
编审: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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