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网约车、出租车、物流、寄递、配送、黄金企业(从业人员)的一封信

政务   2024-12-27 17:17   云南  


网约车、出租车、物流、寄递、配送、黄金企业(从业人员):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线上诈骗+线下取现(或线下购买黄金)+第三方投送”新型组合模式诈骗案件,诈骗分子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到银行柜台取现金或到金店购买黄金,通过网约车、出租车、物流、寄递、跑腿等运送或邮寄到指定地点,以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将现金或黄金等贵重物品取走,从而实现赃款转移。为切实堵塞行业漏洞,阻断犯罪链条,规范和加强企业内部防范和相关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快递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对网约车、出租车、物流、寄递、配送、黄金等企业(从业人员)作如下防控提示。

一、凡是在黄金珠宝店铺、银行网点、大型商场附近接单的。

二、凡是人车分离,空车带货送达指定地址的。

三、凡是用纸箱、文件袋或特殊包装包裹,并标有“重要文件”贵重物品”“严禁拆封”等字样的。

四、凡是拍摄司机、车辆照片,向司机索要真实身份、联系方式,主动另给“好处费”的。

五、凡是取件人行为异常,有通过着装遮掩面容、掩饰行为举动等特征,或取件中途要求更换地址的。

六、凡是指定送达地址为省内外市、周边省份或周边县市区的。

全民反诈,你我同行。广大从业人员如遇以上情形的,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反诈专线“96110”。对发现情况后隐报、瞒报,违反相关行业规定违规运营的,由相应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对参与“洗钱”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



普洱市公安局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普洱市邮政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终审:刘丙辉

初审:黄艳华

责编:封黎黎

来源:普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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